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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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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异议申请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什么?如果法院执行时排除在先承租人租赁权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不影响租赁权,不能提出异议。即对于基于租赁权所提的异议,重点在于审查处理承租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即承租人是否有权阻止向受让人移交房产,这要视租赁关系本身是否真实、合法而定;但是无论租赁关系是否真实、合法,均不能阻止法院对于租赁物本身的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买卖不破租赁使用有哪些限制?“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竞价权,旨在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如果房屋出租前已被法院查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来看,该租赁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承租人若对法院查封提出执行异议,就不能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提出实际主张,此时承租人只能认定为利害关系人。综上所述,房屋是法院经常执行的标的,在法院执行阶段,作为承租人,为了保障租赁权,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用书面方式表达自己诉求。当然,提请异议需要一定条件,就是租赁关系必须产生于房屋抵押、法院查封之前,法院对异议申请会受理并作出裁决。



·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院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中的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有关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规定,在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行政强制执行错误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错误怎么办?行政强制执行错误对于强制措施做出一定的调整,通过书面的文件下发的形式来进行整改,如果已经做出的话,那么要责令整改。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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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出租,可以对抗强制执行吗
    考虑当前我国房地产领域实行“预售+按揭”模式,购房人往往要间隔相当长的时间内才能通过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的现实情况,购房人从开发商处取得房屋后未办理产权证书与他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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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予监外执行的制度,实际上和取保候审制度相似,但又有些细微的区别。最大的不同在于,一个是在监狱接受处罚的罪犯,而一个是犯罪嫌疑人。当然,前者已经被定性为犯罪,适用条件自然就比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更为严格。但两者......


·一、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怎么办?
    一、遗嘱执行人拒绝执行怎么办?1.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2.如果遗嘱执行人不执行而造成了相关继承者的利益损失,可以要求遗嘱执行人承担损失的赔偿。二、遗嘱执行人......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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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标准方式有哪些?
    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标准方式有哪些?一、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标准方式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


·一、法院执行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法院执行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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