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中止有案底留下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犯罪中止有案底留下吗?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刑事制裁的恐惧等等,无论何种动机,只要中止犯罪出于自己的意愿都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我国刑法中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犯罪过程当中出于自己的意愿,没有把犯罪进行下去,并且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话,此时可以被定性为犯罪中止,并且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当然,从轻,减轻处罚的比照标准是既遂犯。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4、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综上所述,犯罪中止是犯罪的一种形态,也属于犯罪,最后法院是否判刑看情况而定,如果比较严重,法院根据既遂罪名对应的量刑标准从轻处罚,一旦被判刑,就会形成案底。对于情节不严重的,法院认定可以免于处罚的中止犯,就不会留下案底。



·刑事拘留条件包括哪些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
    行为人犯罪中止定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故意放火定什么罪,故意放火会被判多少年
    放火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在中国,以法治火古已有之。我国商代法律已经开始规定用刑罚手段管理放火行为;由于放火罪的社会危害较大,世界各国的刑法都对放火罪的罪名作了具体的规定。那么,我国现行刑法规定......


·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个人信息与隐私怎么界定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怎么判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


·抢劫判多少年,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不仅在我国,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这都是属于犯罪行为,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您知道在我国抢劫判多少年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刑法》......


·非法拘禁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拘禁罪的特征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了侵犯的话,轻则认为是一般的情况行为,承担的仅仅是民事方面的责任,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被认定为了非法拘禁罪的话,此时的后果就严重多了。那一般对于非法拘禁可以判缓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全文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


·绑架罪最轻判多久,如何处罚绑架犯罪
    1997年刑法正式使用绑架罪这一罪名。法律上规定了该罪,行为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行为人犯绑架罪的,法律上面规定的最轻处罚是怎样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绑架罪最轻判多久刑法第......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您应该在看港剧或者是刑侦片的时候都会经常听到,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犯罪的可能的人,可能该嫌疑人有犯这个罪的动机,又缺乏不在场的证明,所以就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审问的时候都否定自己犯罪。......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国家执法部门当中,一些比较高层的管理人员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受我国法律的监督的,法院不允许任何人有职务犯罪的现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从中受贿的......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