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怎么判决?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怎么判决?故意伤害罪已经和解会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具体还是要看故意伤害的程度。如果程度很轻的话,是有可能不追究的。也就是说双方达成和解后,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从宽处理,但是也可能会判刑。具体结果应根据法院审理结果判定。二、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在平时可能会有人冲动下就伤害了别人,但是好在程度不重而经过积极的经济赔偿并得到了对方的原谅,此时在主观上可判定加害人已经认识到错误而可以得到法律的宽恕,在法院的判决中往往都会以减轻甚至直接免去掉刑事惩罚体现出来。



·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
    定罪免处按照字面意思就是犯罪的社会一项不大,或者没有造成很大的伤害是,可以不用处以刑事处罚,那么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定罪免处是什么意思?对于在事业单位或者是公务员被定罪免处是否开除公职?还是会有其他的惩罚,下面一起......


·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一、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


·强奸罪最低判几年
    最低三年。涉嫌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形的,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量刑,如盲聋哑人犯罪,未成年犯罪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一般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那都称之为犯罪预备阶段,但即使在这样的阶段,也是可能构成犯罪中止或者未遂的。这个阶段主要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为进行准备的阶段,那法律中规定犯罪预备的特征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一、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哪些人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


·危险驾驶罪罚金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随着车辆普及率的提高,危险驾驶造成的意外事故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国家不断加大对危险驾驶的监察力度,对于危险驾驶的情况,一般需处以罚金,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罚金的标准。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危险驾驶罪罚金的相关内......


·间谍罪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可能许多人都觉得现在处于和平年代,已经不再有间谍行为了。但事实上仍然会有间谍活动在我国进行,这些间谍人员听从敌人的指派,到我国窃取军事等机密,危害到国家安全。事实上,无论间谍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间谍......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


·一、行政盗窃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行政盗窃拘留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也就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


·商业诈骗罪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一、商业诈骗罪的类型主要有哪些?1、预付金诈骗,犯罪者会引诱潜在的投资者提前为那些貌似有利可图其实根本不存在的生意预付费用。犯罪的形式有很多种,包括金融贷款骗局,西非的诈骗以及彩票诈骗。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诈......


·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不管是不是涉嫌构成强奸罪,在定罪处罚的时候都要求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否则的话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不能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强奸罪......


·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时什么?
    在我国古代的发展史之中,并没有决水罪这一罪名,也没有关于保护水资源的法律规定。近代以来,我国兴修水利,出现了多种故意决水的情形,为了打击此种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财产,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中规定了决水罪,犯本罪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