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修正案偷税罪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新刑法修正案偷税罪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刑法修正案偷税罪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三、不认罪可以量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税收,因为市场是盈利性质的,可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很多重要的配套设施都必须要由国家部门进行建设,而国家财政,主要就是依靠税收及其他的行政性收入的。我们每个人在享受国家行政单位服务的同时,也都不能忽略了交税纳税的重要性。


·报复陷害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报复陷害罪的起刑点是对他人进行报复陷害,并且致使被害人的相关人身的权利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所采取的报复的手段是非常的恶劣,导致人员精神失常,自杀......


·数罪并罚新罪和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新罪和漏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刑法》第七十......


·在我国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罪
    在现实生活中,或者在网络上、电视上,我们可能会了解到集资诈骗罪。人们往往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都是由于自己贪小便宜或者疏忽大意等原因而造成的。在我国根据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个人集资诈骗罪和单位集资诈骗罪......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名有哪些
    知识产权一直都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但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却无视法律规定,直接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知识产权遭到侵权的罪名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名有哪些1、假冒注册商标罪:指没有按照国家商......


·拘役与处管制并处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拘役与处管制并处罚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与管制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判刑吗?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判刑吗?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不会判刑,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


·危险驾驶罪法律概念
    危险驾驶罪法律概念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1、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


·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监外执行?一、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监外执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其他不可能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无期徒刑在特殊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监......


·《刑法》246条侮辱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246条侮辱罪的规定是什么?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


·哪些罪犯能够被减刑,犯强奸罪能不能减刑
    有不少人认为只要是被判刑了,那在服刑期间就一定可以被减刑,但其实我国对减刑的适用对象也是进行了限制的,不是判处任何刑罚的罪犯,在服刑期间都是有机会减刑。那具体来说哪些罪犯能够被减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