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宣告无效后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注册商标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2、恶意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是口头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宣告无效以后的法律效力在书面通知当中写的很清楚,但是根据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原因,类似于是对方恶意抢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那宣告无效之后,可以届时让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之一,其主体是该项专利的发明创造人或者是权利转让人,专利权的获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获得国家的批准和相关证书,才能享有专利权。我们在本文中将针对实用新......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我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显然要比对普通商标的保护更多,不过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我国法律规定对注册商标保护的期限一般为10年,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方法,相信很多人就不......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怎么撰写?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怎么撰写?宣告商标无效的答辩状在书写时需要注明自己并非是故意侵权,且需要说明使用无效商标的理由,可能的侵权理由如下: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要答辩原因:(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


·是什么原因导致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
    商标续展什么情况被商标局退回申请商标续展,被商标局退回,一般就是指不符合续展的条件要求,从而被依法驳回申请续展的。商标局对于申请续展注册的,一般都会核准,但是商标续展申请时依然存在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而被驳回请求的......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条件是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商标侵权取证后一年多才起诉合理吗
    合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


·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是否侵犯著作权?
    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是否侵犯著作权?一、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是否侵犯著作权?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极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


·商标许可有哪些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商标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日常接触的物品也贴有商标。一家企业的商标如果设计得好的话,就很容易让客户一眼记住它。商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商标,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保护机制,比如对商标许可使用就有......


·专利权人的禁止权例外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禁止权例外规定是什么?专利权人的禁止权利外规定是未经许可不能够在其他的项目当中使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但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除外,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


·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
    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一、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商标续展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能下来,(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一、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1、专利权的形式要求转让专利权,出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登记和公告是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强制规定。2、登记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