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一、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申请无效宣告可以申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有哪些

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是:

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一般是不合法或者是材料不齐全才会被宣告无效的,但对于当事人认定为商标是有效的,那么就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从而进行申诉,但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自己受护。



·嵌入式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嵌入式软件其实就是指PC系统,所以嵌入式软件是包括软件和硬件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主要是处理软件在使用过程当中的一些图像,应用编程等这些问题的,其实在软件登记的过程当中一般就包括嵌入式软件的。对于嵌入式软件著作权登......


·商标申请无效情形主要有哪些
    商标申请无效情形主要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泛指拥有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个人或组织。那么怎......


·发明专利实施情况如何写 一、发明专利实施情况如何写?
    发明专利实施情况如何写一、发明专利实施情况如何写?明专利实施情况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名称2、技术领域3、背景技术4、发明内容5、附图说明6、具体实施方式二、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


·可以转让专利的人有哪些
    可以转让专利的人有哪些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


·商标是否侵权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商标是否侵权的判定依据是什么?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
    专利著录项目变更多久时间?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著录项目变更需要多少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专利管理部门一般会及时作出决定,申请人需要及时交纳变更费用。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根据国际法的分类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人是谁著作权人依法对著作权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占有、收益、使用、处分。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不同。那么对于职务作品来讲,其著作权人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一般职务......


·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
    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一、专利被侵权去哪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


·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一次用尽是什么意思专利权用尽原则也称为专利权穷竭原则或首次销售原则,通常系指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一经合法售出后,专利权人及其合法授权人即丧失对该等产品进行使用和再次销售等行为的控制权。我国......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