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什么?合作作品专利权行使的规定是两个人可以共同的享受到著作权所带来的一些利润,但是同时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因为毕竟如果要想关于这样的一种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一些转移的时候,也需要对方的同意,否则不能够随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两个或多个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在作品的发表、署名、修改及报酬等问题上应由全体合作者协商而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每一个合作者对其所创作的部分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使用。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它方行使。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确定1、在涉及合作作品的纠纷中,很多是由于确定合作作者的身份产生矛盾而引起的,而且这部分纠纷也比较难于解决。我国立法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但这毕竟过于原则,无法以此作为判断创造性劳动的标准。另外,前面虽然已经确定了合作作品的构成要素,但仅仅根据它来确定合作作者还是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1)判断参加创作的人所提供的工作是创造性的,还是劳务性的,并不能依据事先约定;(2)创造性劳动的含义太广泛和一般了,只有很少一部分工作是谈不上任何创造性的纯劳务。在现实生活当中合作类型的作品的话,他通常情况下都是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的开发完成的,所以这是一种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和保护的,合作作品,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享受这样的一种权利。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申请费500元,此外还需要专利登记的费用以及印花税等,这两者加起来的费用合计是205元。另外每年都需要交纳年费,由年限来交纳,分别是......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一般当事人在对商标评审委员要作出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审,这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不过申请进行商标复审的,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同时还......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几种著作权的取得亦即著作权的产生,指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取得著作权保护,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1、自动取得:即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无手......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
    共同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规范是什么?共同作品的著作权行驶规范根据作品的类型不同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关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力行使规范,采用协商行使规则,包括协商使用著作权和合作作者单方使用著作权。分为两步......


·不适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适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


·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如何预防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


·商标权与版权的区别都有哪些
    商标权与版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3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


·注册商标注册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注册著作权是什么意思?1、注册商标是什么意思?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


·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申请著名商标的好处有很多,可以使自己的企业知名度有所上升。但在申请成为著名商标的时候,还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是可以成为著名商标的。那究竟法律中......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一、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


·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商标权质押如何办理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