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商标侵权问题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商标侵权问题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第七十一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商标侵权的量刑标准如果是个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的程度作为他们的主要处罚标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并处罚金额。如果情节有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的,或是影响社会秩序的,判处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该单位处于罚金,对这个主要的负责人和有关这个案件的直接人员,都要对每个人判处上面个人犯罪的标准。目前我国范围内的商标侵权问题确实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可以避免,除非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在市场当中就有很高的辨识度,一般其他普通的商标,侵权率可以说非常的高,因为现在全国的商标局没有联网,而且中国汉字注册商标本身就太容易重叠。



·商标法抢注商标的规定如何?
    商标法抢注商标的规定如何?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


·专利法全文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专利法全文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内容里,对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外观都实际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到专利权。下面我们......


·知名商标申请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一个公司的商标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商标在我国分为普通的商标也包括知名商标,知名商标,从名称当中就可以看出它的欢迎程度是非常高的,因此对于知名商标的保护是很多公司都想要清楚的,那么。知名商标申请的法律规定是怎......


·什么情况下算侵专利权2023
    在什么情况下算侵专利权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可否免责
    不能。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多长时间?知识产权保护申请需要大概几个月的时间,因为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申请的流程的办理的进度来进行一个判断,如果说有的地方的商标或者是知识产权方面的机构管理的是比较严格的,那么此时的办事效率会......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申请的专利一般分为三个种类,而针对这三个种类的不同,对于这三个种类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保护期限最长的种类为20年,其中也有......


·签署商标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商标申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一个形象生动的商标非常重要,这在一定程度代表了公司形象。如果商标被他人注册了,企业可以申请使用该商标。双方谈好条件后,就得签署一份合同,这样受让人就拿到了商标的......


·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
    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在商标侵权的定义中,行为人使用与商标权人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行为是毫无疑问的,而使用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是,商标近似的含义模棱两可,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怎样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怎样判断恶意抢注商标?(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


·商标使用权合同受让人解除的依据是什么
    在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书当中肯定都有约定商标具体授权的期限的,并且受到合同的约束,受让人也没有单独的资格随便解除对于商标的授权使用的这种做法。可是被受让方可能在使用商标的过程当做出了一些有损品牌价值的产品,那么就有......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泛指拥有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个人或组织。那么怎......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