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经申请的专利被盗用,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已经申请的专利被盗用,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已经申请的专利被盗用,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专利需要进行登记,这样才有利于维护产权不被他人侵犯。然而生活中还是存在已经申请的专利被盗用的情况,面对专利被侵权怎么办呢?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协议和解获得赔偿,二是向专利部门举报,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权的证据。只有做好了这一步的工作,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否则,后面的工作无法开展。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上述赔偿数额可以包括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选择起诉的法院可以有: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 a.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b.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c.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d.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e.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总之,如果遇到专利被盗用的情况,需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申请的专利权的资料准备齐全,对方侵权的证据也需要收集并一起提交。选择协商的办法则要有理有据将走法律途径产生的后果说明,专利权的案件处理比较麻烦,选择法律途径最好请律师代理。





·专利权申请都需要缴什么费
    专利权申请都需要缴什么费一、专利权申请都需要缴什么费以下说明各种专利的申请费用: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为500元;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为500元;4、发明申请的审查费为25......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一、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


·知识产权保护律师代理费又谁承担?
    知识产权保护律师代理费又谁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承担。(一)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


·三个字的商标名反着用会侵权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商标侵权三个字,首先,如果是刻意进行类似的话,那么就构成侵权。如果是无意中的行为的话,对方可以对其进行诉讼,但是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对方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不是刻意的话,那么就不会判......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


·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
    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由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以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在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中也有相关的情况的规定,那么,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商标许......


·LOGO版权属于什么作品,怎么申请版权?
    LOGO版权属于什么作品,怎么申请版权?LOGO版权属于著作权中的美术作品,可以在上网上申请版权的登记进行保护。LOGO属于美术作品中的一种,由相应的设计师进行设计,在申请版权保护后,仅本人和所授权者能够使用该LOGO。二、关于......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对象包括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对象包括哪些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


·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商标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普通商标在申请注册后成为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到底法律规定的商标保护期多长时间呢?我......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
    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一、商标续展应提前多久办理?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是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