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


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


恶意抢注详细解释


从域名管理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在域名管理上采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对恶意抢注域名有不同的定义,在域名争议上也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从法律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所在国采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域名案件,恶意抢注域名是一种违法行为。


恶意抢注国际域名


通用顶级域名(、net、org,也称为国际域名)由美国政府控制,发生国际域名争议时,需要参照美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国际域名事件。


1999年11月29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域名反抢注法》,此法对恶意抢注域名定义是" 未经许可,注册的域名是或者包含了美国商标或活着的名人名",对于恶意抢注域名者,除了强制取消域名处,还要处以10万美元的罚金。


目前通用顶级域名由美国政府指定的ICANN来管理。ICANN于1999年10月24日通过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UDRP),这个政策与《域名注册协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补充规则一起作为域名争议政策。《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4节a 项规定:提起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提起争议的域名与投诉人所持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具有误导性的相似;


(2)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本身并不享有正当的权利或合法的利益;


(3)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均为恶意。


b项规定了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


(1)有证据证明,域名持有人注册或获得域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向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所有者或所有者的竞争者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域名,以期从中获得额外价值;


(2)根据域名持有人的行为可以证明,域名持有人注册或获得域名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商标和服务标记的持有人通过一定形式的域名在互联网络上反映其商标;或者


(3)域名持有人注册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破坏竞争者的正常业务;


(4)域名持有人目的是通过故意制造与投诉人所持有的商品或服务标记的混淆,以诱使互联网络用户访问域名持有人的网站或者其他联机地址,并从中牟利。


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政策中所提到的商标或服务标记是指在美国注册的商标或服务标记。


恶意抢注国内域名


中国国家代码(,也称为国内域名)域名由中国政府指定的CNNIC来管理。相关的域名政策有<<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这二个政策对下的域名注册有严格的规定。


(1) 对域名的归属问题出现纠纷时如何处理?


在由于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而引起的域名注册人与第三方的纠纷中,CNNIC不充当调停人,由域名注册人自己负责处理并且承担法律责任。当某个三级域名与在我国境内的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相同,并且注册域名不为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拥有时,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若未提出异议,则域名注册人可继续使用其域名;若注册商标或者企业名称持有方提出异议,在确认其拥有注册商标权或者企业名称权之日起,CNNIC为域名持有方保留30日域名服务,30日后域名服务自动停止,其间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与CNNIC无关。


(2) 如何防止域名被恶意抢注?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转让或买卖域名,有了这一条,就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域名被恶意抢注的情况发生。但在域名申请的实际工作中域名被恶意抢注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一旦发现自己的域名被恶意抢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是,这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所以最好还是尽快注册自己的域名,以防止域名被抢注。


这说明下的恶意抢注域名的解决方案与政策措施还很不完善。目前,CNNIC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开展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方案和论证报告。经CNNIC工作委员会讨论,公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讨论稿)》,正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争取尽早出台。该政策的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域名持有人曾要约出售该域名,且索要的价格超过其注册时支出的直接费用,具有营利性。


(2)域名持有人注册有关域名的目的并不在于自己使用,而在于阻止商标权人利用自己的商标或其中的组成部分作域名。


(3)域名持有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故意制造与投诉人享有商标权的标记之间的混淆,引诱、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域名持有人的网站或其他联机地址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恶意抢注对于我国来说算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而且也是商标的权有人所到了侵犯,这种非法的抢注会给一个商标带来巨大的损失,我国对于恶意抢注的行为也是有规定的,只要是规定的期限内拿出证据就可以把自己的商标抢回来。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注册商标一般只能保护10年,但是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商标权人可以申请进行续展。那么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有多......


·个人转让著作权怎样缴税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
    商标侵权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如何维权?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现在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发达,很多开发商都在不断的研究开发新的软件,开发成功了,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来保护自己开发的软件,很多人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还不是很清楚,我们为您详......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一、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除了以下行为以外,都是不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一、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对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1000元,在宽限期办理的,额外加上250元。这笔钱在当初办手续的时候就要缴纳清楚。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
    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一、商标权是无形资产吗?无形资产,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资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说的无形资产是会计学上的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是狭义的理解为专利权,商标权等等,这样说来商标权当然是无......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如下:商业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通常包括:(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