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由于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以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在商标许可使用的合同中也有相关的情况的规定,那么,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单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是终止有效成立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类型。就约定解除而言,它通常是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即一方存在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使另一方产生合同解除权。本案反映的问题是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条件不成就时,当事人仍然应履行合同义务。其中富有启发意义的是,合同约定重大违约是构成合同解除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审慎地判定合同当事人存在的违约行为是重大的违约行为还是一般性质的违约行为。如果违约方仅仅存在一般性质的违约行为,就不应承认另一方取得合同解除权。另外,即使取得了合同解除权,也应在行使该权利后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特征
从一般意义上说,合同解除属于合同终止的一种类型,它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将来消灭的法律行为。由于合同的解除将导致合同的终止,因此解除可以成为合同终止的一项原因”。合同法设置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如下矛盾: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允许有关当事人解除合同,甚至赋予法院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权力,才会使局面改观。[2]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是指终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一旦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被依合同约定解除或者法定条件解除,原合同将不再执行,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再存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在特定情形下需要解除,有利于使当事人从合同纷争中解脱,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关系。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被解除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有效成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未予成立,也就不存在解除的问题,因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同依法成立至被履行前的情形。另外,如果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因被宣告无效或者依当事人请求被撤销,也不存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问题,因为此时涉及的是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或者撤销问题。应当注意的是,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与可撤销不同。撤销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场合以及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和民事行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则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第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下所述,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解除包括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均需要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成就。第三,应存在解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行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约定解除还是法定解除,仅符合合同解除权的条件仍然不够,需要行使解除权、有解除合同的行为才行。一般而言,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行为,是其独立的意思表示的体现,并不需要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不过,正如下面还要探讨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对方时解除。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已经对商标许可单方解除合同会涉及的方面以及涉及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了,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类问题会较少遇见,但是对这类问题的认识也是对自我知识量储备的一种提高和丰富,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法律知识。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什么?商标保护是通过商标注册,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人受到保护。商标保护有两......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一、特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


·软件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多少?随着大数据以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获得信息和技术的途径越来越多。但是对于发明计算机软件的人来说,软件蕴藏了其精力和知识结晶。为了更好保护软件不被侵犯,需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那么,......


·专利权与著作权?
    专利权与著作权有哪些主要区别一、专利权与著作权有哪些主要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


·个人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屋是多少
    个人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转让著作权要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


·发明专利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发明专利转让的流程: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第四步:委托专利代......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需要多久?软件著作权递交申请从递交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下发证书,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