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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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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网络版权即网络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网络版权存在的保护难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本文中介绍了网络版权如何保护,以及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一、网络版权如何保护?
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主要有4个,依据这些法律可以对网络版权进行保护。
1、《著作权法》。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著作权人的权利。
2、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4、WTO规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及两个“因特网条约”《WCT》和《WPPT》。
网络著作权由于其自身的特点,被侵犯的可能性较之传统的著作权要大很多,在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作品通过网络的途径为大众知悉,如何对网络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防止其遭受侵权行为的侵害成为重要的课题。传统的著作权保护手段同样适用于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如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完善法律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行政手段及诉讼、仲裁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还可以通过有关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加强对网络的日常管理,减少侵权行为活动的空间;加强个人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方式,在发表、上传、复制、摘抄作品时注意保存证据等等。
二、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

1、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
这种行为具体指未经网络作品权利人许可将网络作品下载并于传统媒体上传播的行为。
2、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
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即未经原文学艺术等非数字化作品的版权人许可,将其作品数字化登载于网络上向一切网络用户公开的行为。将该种行为确定为侵权行为,是因为将原来非数字化的文学艺术作品数字化,无论其采用何种手段数字化都不是创作,不具有独创性,这只是原作品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原作的版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
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出现了几种特殊的侵权形式:

1、链接行为。
关于链接行为是否是一种网络上的版权侵权行为,目前在学术界存在争议。从理论上讲,链接是指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编辑包含标记指令的文本文件,在两个不同的文档或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之间建立联系,从而使得访问者可以通过一个网站访问不同网站的文件或通过一个特定的栏目访问同一站点上的其他栏目,它被视为互联网得以运行的基础性特征。
2、网页作品的著作权侵权。
网页设计的好坏对于各大商业网站来说至关重要,一个制作精良的网页会迅速提升网站的访问率,进而提升网站的知名度,带来更多的广告收益。但是,设计一个好的网页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而复制、剽窃一个网页却极为容易。所以,抄袭他人网页的行为时有发生。以上就是对于网络版权如何保护,以及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的解答。由于互联网的一些特性,对于网络著作权进行保护确实存在着一些困难,这不仅需要有关机构加强立法和监督的力度,也需要我们网民的合作。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些手段都能够更好地保护网络版权。另外,网民也有必要了解哪些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防止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做出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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