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概念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概念是什么?

1、犯罪的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而犯意表示不构成罚罪。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4、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以上是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概念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在刑事制度中,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都是反映了某个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犯罪过程和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在这其中,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犯罪未遂的处罚要比犯罪既遂的处罚轻一些。


·涉黄属于什么罪
    要看涉案的情节,若是卖淫、嫖娼、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等违法行为,属于治安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至15日以内拘留,并处500至5000元以内罚款。若是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属于刑事案件,......


·销售假药法庭上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销售假药法庭上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销售假药法庭上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


·当事人在服刑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当事人在服刑诉讼时效中断吗一般超过诉讼时效是会引起中断的,超过诉讼时效即失去了胜诉权,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义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权利的......


·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期限是多久?刑事批捕期限是7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


·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的这种手段,能够看成案件开始进入到司法程序的一个基础阶段,因为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将很快进入到司法审判的程序当中。同时,在我国法律制度当中是明确的对符合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可以先......


·故意杀人要处死刑吗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眼里杀人就应当偿命,因此在发生故意杀人案件之后,往往就认为法官最终应该判处罪犯死刑。但结合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故意杀人要处死刑吗?而哪一些人又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


·开设赌场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开设赌场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一、开设赌场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犯罪嫌疑人涉案被判是三年以下的量刑,且初次犯罪,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罚,争取缓刑的机会也是很大。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一般集资诈骗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集资诈骗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一、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怎么判?操纵期货市场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法律规定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虚假诉讼罪侦查机关是哪个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新增的罪名,一般只会发生在民事诉讼当中,要是在刑事诉讼中有虚假诉讼的行为,那也有可能认定为犯罪,但却不会是虚假诉讼罪。在构成犯罪之后,需要由相应的机关来立案侦查,那么虚假诉讼罪侦查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