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什么?疫情推迟还房贷的规定是理论上是可以推迟还款的,但具体要以银行的政策为准。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申请延期还款的,申请人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延期还款申请书、延期还款类型等。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在疫情期间,擅自外出聚会、聚餐等行为有什么法律责任?对于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被行政拘留或罚款。如果是刻意隐瞒病情或被确诊的病人,擅自脱离隔离、故意接触他人,或者在不特定的场所造成疫情扩散、导致财产公私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死刑,而且承担民事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为止关于疫情这方面的原因,所以都会导致一些员工没有办法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继续工作,所以可能在这个劳动收入这方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就会影响到房屋贷款的偿还,所以此种状况之下,国家鼓励是可以进行延迟还款。



·和中介签买房合同买房毁约应该怎么赔偿
    和中介签买房合同买房毁约应该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出现违约情形的,依据合同的约定赔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或者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一、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房产,除非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1、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获得  2、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分配  3、公租房补偿安置协议由谁来签  4、特......


·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
    离婚后的房产归属一般分为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但不论是哪一种,在确定房产归属后都没有结束,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才算真正拥有了房产,以郑州为例,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证是什么,但是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并不熟悉。当房屋办理了他项权证之后,也就是将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房主人所有,但是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处置也有一定的权力。本文我们就针对“房产他项权利......


·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应该怎么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把房产过户给孩子,是属于一种无偿赠与的形式。其实签订房产赠与协议书以后也发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为了双重保险,可能更多夫妻还会针对房产赠与协议书进行公证的,这样......


·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吗,房屋怎么分割?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以及对自我和对情感需求的更高追求,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难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而房屋分割往往在财产分割中占有重大比重,因此房屋分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夫......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
    由于房价的偏高,很多暂时无法购买房产的人,往往会选择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而此时签订租赁合同就尤为重要了。毕竟一份好的租房合同可以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减少纠纷的发生。那现实中要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吗?请一起......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的。婚前的债务用于买房属于正当的日常生活所用,因此该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电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丈夫为了证明对妻子的爱意,表明自己绝不变心的态度,会将自己户口下的房子转到妻子名下,让妻子放心,也保障了未来就算离婚妻子也有了生活住所地保障。那么我们就来和您讲一讲没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流程......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这虽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但却是一种行业习惯,并且一般情况下最后押金都需要退还。那实践中房东不退还租房押金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