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对方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该上诉审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一般为一个半月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一般一审时若无明显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且对方不到庭,法院无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关事实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开庭后一个半月左右法院会出判决书。
二、一审出判决后,对方可能会不来拿判决
法院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公告送达后6个月后,提起离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诉,若对方拖时间,会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当然其中也会有变数,如女方怀孕或残疾、重伤等无法预料的事件),一审判决离婚后,对方可以对一审判决起诉,起诉后二审法院会在二三个月确定是否判决离婚,一般若一审判决已判决离婚,二审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基本完成。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请求,确实无法挽留时,最好不要选择逃避。虽然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当不知如何书写起诉书时,最好委托律师。因为只有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关于起诉离婚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需要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在双方各起诉离婚一次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在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时产生异议时会发生的一种状况。并且法院进行判离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到了破裂的无法挽回的地步。如果您还有问题,请咨询本站律师。



·高空坠物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管辖权的规定,一般都是在案件发生所在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时间:2008-03-31       各省、......


·一、移送管辖侦查后是否可以重复逮捕?
    一、移送管辖侦查后是否可以重复逮捕?1、移送管辖侦查后是否可以重复逮捕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


·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的划分是怎样的?
    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的划分是怎样的?关于级别管辖诉讼标的额划分主要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


·移送的案件能否提起管辖权异议?
    移送的案件能否提起管辖权异议?移送的案件不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


·走私烟草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吗?
    有,根据《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百告》(国函[2000]13号)的文件要求,企业、事业度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及个人走私卷烟或非法收购、运输、邮寄、贩卖、窝藏走私卷烟和其他非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进口卷烟的,由......


·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合法的吗?
    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合法的吗?移送管辖未通知被告是不合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
    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有什么区别?移送案件和移送管辖权的区别具体如下:(1)管辖权的转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本无管辖权的法院,其转移的是行政案件的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则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把不属......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是有的;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


·移送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移送管辖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一般案件的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的异议。2、如果在审理中提出,应当视为当事人已接受受理该......


·移送管辖和移转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没有区别的,都有将管辖权转移的意思,但是他们也有着本质的区别,移送管辖一般是移送案件,而管辖权转移则是将管辖权转移。接下来,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一、移送管辖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