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我国,对于已经触犯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想要做的就是减轻自己的刑罚,实际上减刑,在我国确实有着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减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诈骗罪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诈骗罪减刑的最高程度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诈骗罪量刑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需要去别的事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的情况,可以减刑的情况是存在着立功的一些具体条件。并且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其次就是应当减刑的情况是存在着重大立功行为。如果您还有不懂可以咨询律师。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


·法人犯罪有刑事责任吗?
    法人犯罪有刑事责任吗?是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有别于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是指由于法人实施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以违法行为为前提,以法律制裁为必然结果。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


·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持刀抢劫5万的量刑标准是一般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拐卖人口判刑几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该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量刑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犯在上述法定刑的标准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


·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还是学生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犯错会被寄处分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里面,当我们出社会后,我们也会碰到一些因为轻微违法犯罪而被国家的公安机关抓去的人,公安机关会视犯罪事件的轻重而对犯罪人进行拘役改造......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我国刑法上并......


·肇事逃逸后积极赔付会判刑吗?
    肇事逃逸后积极赔付会判刑吗?肇事者逃逸被抓积极赔偿,本来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积极赔偿,所以法律上应尽可能的减刑!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


·介绍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多久?
    介绍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多久?介绍组织卖淫罪一般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


·判刑六年可以减刑几年
    判刑六年的犯人,最少要坐三年才可以刑满释放出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不起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刑诉中酌定不起诉情形包括什么
    刑诉中酌定不起诉情形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