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入室盗窃罪案底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影响?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案底是指具有犯罪行为的人,在办案机关对其进行惩罚后留下的痕迹。这样一是为了更好地治理社会,二是跟人们一个警醒提示人们要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人。那有入室盗窃罪案底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影响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回答。
一、有入室盗窃罪案底
的影响:出国的话,旅游应该不会有问题,其他目的(比如移民什么的),签证国有可能以有案底为由拒签(只是可能,根据各国的政策不一样)。教师证,档案审查时可能不会通过,公务员事业单位也是一样。创业没有问题,要进入企业工作的话,有些企业会要求填写受到处罚情况,有些不会。贷款一般是不会有问题。对于家庭和后代的影响可能会有一点,主要是子女将来从事一些需要过政审的工作的时候可能有影响,但应该不严重。对于未来人生的影响么,可能主要是舆论和身边人的观感,毕竟有案底=坏人的观点,在很多人心里还是成立的。不过因为免于刑事处罚,知道这个案底的人应该不会很多(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知道,就怕里面的人乱传)。首先,要明确案底的涵义,如果是行政处罚,一般的罚款拘留的话,对你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如果是吸毒而拘留或强戒的话,那么,你的信息将会在全国禁毒系统录入,当你去到外地,如果是住旅馆的话,当地一般都会有报警系统要求当地派出所对你进行排查,如果是劳动教养或者收容教育,那么,在除了出国及转户之外,其他的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二、十五岁入室盗窃不构成犯罪,当时立案是错误的,不会有案底。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以上就是案底对您今后生活所带来的影响,而有入室盗窃罪案底是作为刑事案件的案底。国家在进行相关办案时,如发现其在侦查范围会特别注意其的行为动机。另外对与有案底的人来说,政府工作和一些大型的金融类公司都是不能进入的。还希望您能够安安分分做人才是。



·江苏省诈骗罪量刑标准,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他人,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就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那在江苏省,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江苏省诈骗罪量刑标准诈......


·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段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数量不断增加,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里不成熟以及年纪较小,国家法律也对未成年进行了必要的保护。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保护未成年的一些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虽然违反了法律,但鉴于......


·虚假诉讼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适用缓刑遵守哪些规定?
    适用缓刑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


·法律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的历史非常久远,而且随着网民参与互联网活动的日益频繁,网络上的诈骗案件数量也呈上升的趋势,并且花样繁多、防不胜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属于诈骗罪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聋哑人一般是指那种又聋又哑的人,这样的情况其实是比聋人或者哑人的情况更严重。因为在很多方面其实对聋哑人都是有优待的。但是现实中,聋哑人犯罪的话,也不会因此就免责。那究竟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呢?我们整理了有关......


·醉驾不认罪会怎么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
    醉驾不认罪会怎么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


·指定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要坐牢吗?
    我国法律对于毒品是明令禁止的,凡是涉及到毒品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有关毒品的一系列犯罪活动中,不管参与了毒品的哪项活动,只要知道是毒品,参与其中就难逃法律的制裁,只不过在量刑标准上,会有所不同。那......


·对于累犯可以争取缓刑吗?
    对于累犯可以争取缓刑吗?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


·非法狩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狩猎罪。当然,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明走程序如何进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明走程序如何进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明走程序的进行是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当然这里的法律文书他必须是签字盖章的,具有法院的公章,然后交给法院来进行办理即可。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是......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