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们生活中如果遇到打官司的时候,证人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时候证人也会受到各种利益的诱惑,驱使着他做假证。这种情况就属于妨害作证罪。我们对于妨害作证罪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那么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呢?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律]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 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妨害作证罪立案检察机关还是公安机关这个问题答案是不一定,有的时候是国家监察机关有的时候是公安机关。只要是法律之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就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如果法律之中有所规定就是国家监察机关来立案。如果我们遇到了相似的问题一定要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



·名誉权的诽谤构成犯罪吗
    名誉权的诽谤构成犯罪吗?我们在生活当中,时常会面对这样的社会现象,就是自身的名誉权利受到他人的诽谤等行为。这样的行为,容易对自身的发展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伤亡情况。国家针对这种社会现象,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什么?
    既然是国有资产,自然就不是归个人所有的。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


·刑事退回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到法院?
    一、刑事退回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到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期间,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期限,最高法院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院向公安机关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的期限一样,是一个月。二、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


·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就一定会判刑吗?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也不一定会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


·诈骗罪从犯量刑是怎样
    一、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市场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样,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其中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谋取利益,不惜捏造事实,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由......


·通常同伙诈骗2千怎么量刑
    通常同伙诈骗2千怎么量刑?同伙诈骗2千对主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从犯的量刑要比主犯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刑事案件起诉和提请批捕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起诉和提请批捕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提请批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判多久
    虽然挪用资金犯罪也是特殊主体构成的,但这里的主体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要求不同,一般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此罪。不过实践中需要先对挪用资金的行为作出认定,然后才能进行处罚。那通常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呢?我......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单纯的卖淫行为,其实在我国只能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但要是行为人有强迫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则在这些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其中《刑法》明确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我国对介绍卖淫罪......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也是可能存在民事诉讼的,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是由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犯罪分子对自己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那实践中,该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存在于同一时间段内吗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存在于同一时间段内吗?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存在的时间段是不相同的。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犯罪中止存在于犯罪过程中,犯罪未遂有可能是发生在犯罪实施的阶段,也可能发生在犯罪预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