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二、刑事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综上所述,刑诉法规定了强制措施的种类,其中包括逮捕。根据新《刑事诉讼法》8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发现其有逃跑迹象或者实施新的犯罪的,可以直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时候,要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尽快的审问,经过审讯发现其无罪的,要立即释放。



·肇事逃逸后积极赔付会判刑吗?
    肇事逃逸后积极赔付会判刑吗?肇事者逃逸被抓积极赔偿,本来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积极赔偿,所以法律上应尽可能的减刑!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如何处理?
    未成年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如何处理?未成年故意伤害罪致重伤二级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故意伤害罪法律不公平应该怎么办?
    故意伤害罪法律不公平应该怎么办?故意伤害罪法律不公平应该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刑讯逼供是否合法
    我们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一些司法工作人员在向嫌疑人、被告人审讯的时候,为了获得他们的口供,往往对其刑讯逼供。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司法工作人员对在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刑讯逼供是否合法呢?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


·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如何量刑?
    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如何量刑?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缓刑是指不对罪犯实施原先的刑法,缓刑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的话,缓刑对于罪犯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给予罪犯教育的意义,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那么缓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呢?下面就让......


·在我国到底什么叫缓刑一年
    可能一般民众也只是知道我国刑法当中是有缓刑的这样一种制度的,但是如果不是从事的专门和法律有关的工作岗位,而且自己平时的生活也都是遵纪守法的,肯定平时也不会特意的去了解一下缓刑的相关细节性的问题。可能有些人是自己......


·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多次实施洗钱活动的;(三)个人以洗钱为业或者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的;(四)其他情节严重......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一些年轻漂亮的女性在乘坐地铁、公交车时,有时会被不法分子猥亵,导致身心受到伤害。同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从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分析,符合条件的,会按照猥亵罪立案。那么,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抢劫罪刑法第几条规定的?
    一、抢劫罪刑法第几条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虽然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犯罪,但是说明行为人在主观意识里已经有了实施犯罪的动机和想法。为此,我国对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也有严格规定和相关的惩处措施,那么,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我们为......


·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模板?
    我国的案件审理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同一起案件被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就会终结。案件的当事人对于一审裁决如果不认同,则可以提起上诉。提起上诉需要遵循有关上诉的时间规定,还需要提交书面上诉状。那么,在刑事审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