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的署名权不受期限限制,如果是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权利的保护期限是死亡以后至50年以后,如果是法人或其组织的作品,使用和获得保护的权利是50年。
一、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现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而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为延长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与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相同。[2]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综上所述,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对于著作者的人身权和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分开加以规定的,著作的署名,修改和作品的完整权,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还规定,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为其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



·如何回答恶意抢注商标?
    如何回答恶意抢注商标?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在五年期限之内,商......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你知道该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吗?这与申请发明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内容是不同的,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实用新型专利多少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判定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判定构成外观专利侵权?一、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一般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有效期内,并且按时交纳了年费,那么这个专利就是有效的。只要被告生产的产品在外观上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附图(六面附......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
    专利许可合同的类型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之后,那么才能成为专利权人,而相关的权利也自然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专利权人也是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此时需要签订专利许可合同。那您知......


·企业对于抢注商标怎么转让
    一、企业对于抢注商标怎么转让?商标如果被判定为是抢注的就会被直接撤销商标权,根本就无法正当的完成转让。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可......


·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了什么
    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了什么一、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什么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


·商标续展必须做地址变更吗?
    商标续展必须做地址变更吗?不能做地址变更,商标续展应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注册证复印件,所以商标续展中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必须和注册证复印件保持一致。因此,不能......


·公司商标抢注能撤销吗?
    商标抢注能撤销吗?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


·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
    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在遇到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决,但不管其中是通过行政方法还是诉讼,此时首先要确定的是专利侵权纠纷由哪里管辖。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


·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
    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一、构成侵害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身份证据。要证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住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只有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这部分证据有身份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