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小孩判给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除非双方能协商,协商不成,就是这样的。抚养小孩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对方同意你不必支付抚养费,由他独人抚养。建议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二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的规定中,离婚双方都不应当以任何借口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未成年人不应当成为离婚后的累赘和受害者,离婚父母双方平时也应当在法律法规中有所了解,以免在面对事实时手足无措。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包......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
    一、刑法中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
    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需要肇事者尽快的报警进行处理,否则的话让事故损害扩大的,那么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严重的。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
    现在开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虽然一眼望去,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的景象,但危险却隐秘在其中。步行人多,在加之开车出行的人也多,就容易造成道路拥堵。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协商一致之后双方可以签署......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自火车票购买实名制后,在窗口购买火车票都要用身份证购买,且火车票上都印有购票人的姓名,根据身份证实名上车。但我们不可避免的总会出现退票的现象,实名制后,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来帮您解答。一......


·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就需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那么日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这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的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到的经济或者人身损害需要对方当事人承担,而我们国家对于赔偿的范围又作了具体的规定,由于许多朋友没有去了解过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并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今天我们就为您整......


·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是有影响的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3、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按照规定,所有行驶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必须缴纳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什么?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该提交哪些资料?这些知识......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