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离婚有房产有贷款更名的话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 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上文中,我们介绍了关于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三种情况及其应对思路。事实上,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涉及较多的部门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有不同的因素交织在一起,不同情况就需要具体分析。综上所述,虽然说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购买到的房子的证件上面已经署名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这并不是说该房产就是完全属于他们而可以在离婚的时候随意分配过户更名的,因为如果贷款没有还清的话房子还是会被收回也就不存在更名的手续的。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青岛二套房新政规定是怎么样的?青岛二套房首付比例(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符合下列情形......


·2023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要注意些什么?  (一)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指的就是双方协商,最后确定补偿金额。  2.房屋产权调换,指的是拆迁人用自己建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也就是他征收你的房屋,要赔偿一套......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夫妻争夺的除了孩子便是房子。由于双方都想要,因而极易引发纠纷。那么从法律上讲,夫妻离婚时房产该怎样分割,换句话说,怎么分割离婚房产呢?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的......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一、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将会按照我们合同法当中的具体规定来看,进行一些违约金方面的承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


·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
    通常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共有房产,这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分割了。那您知道离婚怎样分割共有房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怎样分割共有......


·一、保管人强占遗产房屋怎么处理?
    一、保管人强占遗产房屋怎么处理?1、遗产房屋被强占了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保管人若是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2、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


·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农村房产继承协议的内容是什么?房屋继承协议范本甲方:×××(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形对待。(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


·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很多家庭里面,房产的价值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房产的争夺。随着时间的推移,几年之前购买的房产可能现在的价值又不一样了,因此离婚分割房产之前需要先进行估价,那通常离婚房产如何估价呢?我们......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么?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就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弄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呢......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