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什么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2、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只有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拥有企业所在领域的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弱者地位,才能有经济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影响力。为此,我们必须加快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学习别人的同时立足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3、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4、坚决与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遏制、查处和打击工作。5、积极参与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履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切实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二、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期限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3、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以保护。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大量的作品正在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快地从传统形式(主要是纸介的形式,还包括录音、录像等形式)转换为网络形式,并上网传播,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作品的权利人以及传统形式的邻接权人与网络形式的传播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乃至纠纷。但是我国目前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善,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网民的行为,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保守性,立法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
    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一、商标无效宣告中可以转让吗?可以,只要在商标确权程序中没有到最后程序确认该商标无效,商标还是处在有效状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一、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除了以下行为以外,都是不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


·专利权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
    专利权侵权判断原则具体有以下四种: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最基础的一个原则,要求将被控侵权方案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若被控物或方法侵权成立,那么其将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根据《最......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经过别人的允许,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来为自己牟取暴利,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即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让自己步入了牢狱之灾,已经涉及到了法律层面,下面的我......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
    公司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商标质押贷款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1.取得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专用权可依法转让(产权明晰)、商标价值经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2.企业至少连续三年盈利,在行业中具有相当的规模,有稳定的产品和市场,......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软件是一种高科技也就是计算机的产品,是一种程序方面的专利内容,所以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软件开发者有权利对软件进行一系列额的售卖,转让等内容,但是转让的话需要签订一份转让等级申请,......


·抢注商标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抢注商标解决方式有哪些?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


·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属于什么收入一、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属于什么收入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刑法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其实申请专利的过程是非常的繁琐和复杂的,这当中很多涉及到我国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都不一定是申请者能够全然了解的,所以专利的申请和登记可能都需要专门的咨询市场上的那些代理......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