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云南贩毒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云南贩毒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云南贩毒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的行为认定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贩毒判刑的依据是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情况,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据刑法中的相关处理情况来办理,特别是不同的毒品类型,根据其判罚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


·走私罪拘留多少天
    涉嫌走私罪被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批准取保候审后可以放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4日,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拘留的,应当在立案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久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久是多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


·强奸罪起诉是否需要上诉费?
    强奸罪起诉是否需要上诉费?不需要,这是公诉案件。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经常出现两人因为一些日常矛盾而大打出手的情况,此时如果一方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造成了对方或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那么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究竟此时是怎么处罚的?下面,我们为您......


·串标量刑有着怎样的法律规定?
    串标,就是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串通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单位,压低报价或者内定获得开发权。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那么,串标量刑有着怎样的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


·犯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处罚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与抢劫罪相比,该罪的犯罪后果要小很多。不过,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依然要受到处罚。那么,犯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犯敲诈勒索罪怎么量刑处罚......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


·对于不认罪罪犯的管理是怎样的?
    不认罪罪犯的管理,办案是重证据的,不能是你不承认,就拿你没有办法,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罪犯犯罪行为属实,可以认定其罪行,并量刑判罪,当然,罪犯有申诉的权利,罪犯不认罪,如果理由充足,可以看证人的证词,或鉴定结......


·涉嫌行贿罪量可以判缓刑吗
    一、涉嫌行贿罪量可以判缓刑吗?行贿罪如果量刑较轻的,达到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是:(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就是从年龄上划定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就是从年龄上划定一个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主要解决不同年龄人刑事责任的有无问题,同时也包含了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从宽处理的内容。那到底未成年人杀人了是否犯法呢?下文中我......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2011解释》规定了酌情从严惩处情节,刑辩律师要对这些从严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