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一、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应该得到保护。

1、版权保护利于促进创新

版权保护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非常有利于创新。

2、版权保护利于提高竞争力

版权保护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申请版权保护,那么优秀的作品每个人都可以抄袭,导致好的作品价值不高,加上盗版横行,对于很多有创新能力的人是不公平的,而且有的公司抄袭别的公司的作品会导致造成恶性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的规则,如果申请了版权保护就可以保护自己公司的作品不至于被抄袭,这样可以很好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二、版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版权的所有人可以到当地的版权局提出版权申请,或者可以去中国版权中心进行版权保护措施的,那么在进行申请版权保护时可以自行申请,同时也是可以选择通过专业的版权登记代理公司进行办理,如果选择了版权登记代理公司则需要根据版权的类型和内容来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者符合下面三个条件,即......


·商标续展个人怎么办理?
    商标续展个人怎么办理?一、商标续展个人怎么办理?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代理......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在专利中也具体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我国规定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不同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也不一样。不过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方面,这三者却存......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一、专利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我们在阅读书籍、下载音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行为是否对他人的著作权造成了损害?法律中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究竟哪些行为才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侵犯商标权判几年
    侵犯商标权判几年侵犯商标是违法的,如果自己的品牌申请注册了商标的话就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一旦侵犯商标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那么法律上对于侵犯商标是怎么处罚的,侵犯商标权判几年?接下来......


·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
    申请专利权有什么注意事项1、是否打算申请专利对于一项发明创造而言,只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均可以申请专利,但不是每一项符合条件的发明创造都需要申请专利保护。申请专利是以法律形式保......


·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书的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作者):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的论文题目: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论......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应当由法院对于基本的案情进行审理,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做出一定的判决认定为侵权行为或者不认定侵权行为,认定出现行为之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都是可以的。......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一、商标转让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如下: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