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未20年可以续期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所以如果你申请了一个专利每年除了要交年费,还要随时注意期限。二、对象资格1.受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2.不受理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涉外专利的专利费是指非中国籍的专利申请及港、澳、台的法人专利申请的有关费用)。3.受理专利费用的种类:(1) 发明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 申请含文印费)。(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5)专利年费。(6)专利年费的滞纳金。(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专利人在申请时,应积极的对这类专利的说明书、照片、参数、使用领域进行书写,递交到相关的办理机构。我国的专利部门按照这类递交材料,对相关的专利进行审核办理,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的专利,下发相应的专利证书。



·商标合同转让范本如何写?
    商标合同转让范本如何写?显而易见,我们在进行权利转让时都会签订装让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受法律保护。不过很多人对商标转让合同不是很了解。那么商标转让合同需要涉及什么内容呢?今天我们为您搜集了商标合同转让供您......


·商标侵权外包装是怎么认定的?
    商标侵权外包装是怎么认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


·音乐版权申请费用是怎样的?
    音乐版权申请费用是怎样的?音乐作品每件词曲300元,曲2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申......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商标专用权侵权案按照商标法56条为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所进行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


·专利专属诉讼时效是几年?
    专利专属诉讼时效是几年?专利专属诉讼时效是二年,《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


·商标侵权后无钱赔偿怎么办?
    商标侵权后无钱赔偿怎么办?一、商标侵权后无钱赔偿怎么办?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


·商标注册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时间需要多长时间一、商标的基本情况:1、定义:注册商标图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2、组成:注册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


·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怎么认定商标侵权一、怎么认定商标侵权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


·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
    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害是怎样进行赔偿呢?什么情况下才算作是恶意抢注商标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罚是什么???《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严格来讲,我国只对经过合法程序注册过后的商标进行保护,而这个保护不仅有范围限制,同时也有期限限制。那么您知道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吗?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