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定损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要遵守行驶交通规则,但是会有很多因素的出现会导致车辆驾驶人的伤亡或者危险情况的发生,在此时,就要对这种情况作出及时处理。避免会对其他车辆或车辆行驶造成阻碍。但是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定损的问题你了解吗?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第十五条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二、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1、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交警就可以提车,且可以拿到驾驶证、行驶证,故没影响。2、如果车主没有垫付医疗费的,没有影响。3、如果车主垫付了医疗费,但车主有医疗费发票,也没有影响。4、如果车主垫付了医疗费,但车主没有伤者的医疗费发票,此垫付部分车主无法从保险公司理赔,对车主有影响。最后,经过我们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对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定损这个问题有了认识呢?在遇到交通事故对方是责任方并且不处理时可以通过报警来解决。在对方并不是责任方时也要尽量配合事故的处理,当然,在当事人遇到这种问题时还是要利用法律手段解决。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一、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一、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两个人的交易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环境导致在网络上交易的双方不能同时付款和收到货物,需要借助第三方来完成交易,那么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呢,我......


·交通事故处理后
    交通事故处理后,如果肇事车辆存在过错,一般会采取扣分、罚款措施。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


·出车祸没钱医治怎么办?车祸赔偿标准有哪些
    出车祸没钱医治怎么办?车祸赔偿标准有哪些发生车祸时,应立即送伤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有些朋友可能会出现出车祸没钱治疗怎么办的问题,你可以与肇事方协商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到赔偿时一起结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下相......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
    交通事故的频发使得我国对醉驾这一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愈发重视了起来,醉驾如果引发了严重后果的,驾驶人是要被判刑的;如果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严重情节的,也是要被处以至少一个月的拘役。醉驾有没有必要请律师?下......


·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最担心出现的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这其实就是
    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最担心出现的就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这其实就是指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行为。这样的情况下,对购房者来讲肯定会有影响、有损害的。那此时作为购房者应该如何应对逾期交房......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赔偿?机动车肇事逃逸的,由交强险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逃逸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


·一、交通肇事逃逸应吊销驾驶证几年可以重考?
    一、交通肇事逃逸应吊销驾驶证几年可以重考?交通事故逃逸后吊销驾照的,终身不能再考驾照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种保险是我国第一个要求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且予以施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许多人直接就交纳了交强险,但是可能不是很清楚包含了哪些赔偿项目。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那......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62岁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身份证丢了怎么买火车票?
    假期在即,广大在外的游子们肯定归心似箭,恨不得马上就能到家,与阔别已久的亲人们重逢。归家途中,交通工具的选择肯定首选火车,方便安全是它的优点。提到火车我们就需要买火车票,如果粗心的你身份证丢了买火车票就会很麻烦......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