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房地产开发商的协助办证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逾期办证纠纷,首先,就明确开发商的办证义务是转移房屋有所有权的主合同义务,并非附随义务。其次,房管部门登记办证的流程看,转移房屋的民用工业权需要买卖双方相互协助和配合,其中开发商的所负有的是“协助办证”或“协助办理登记”义务,具体包括;办备测绘、权属登记等必要法律文件;披露上述信息及应要求提供上述文件;依约定协助购房人递交办证资料、代缴费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那么,儿女名下房产离婚夫妻可以分割吗?离婚案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就要确定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该如何支付?详细内容,请在下......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案例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补偿规定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


·现在投资房产合适吗?
    现在投资房产合适吗目前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相对比较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总的基调。但中国这么大,一二三四线城市的情况各有不同,政策也不能搞“一刀切”。因此,采取因城施策的调控措施,是比较符合......


·离婚房子过户问题有哪些
    房子问题几乎是每一桩离婚官司都要面对的问题。好不容易办好离婚手续,协商好房产归属,却又常常在房产过户的问题上被束缚住手脚,从而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摩擦。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整理一些都有那些离婚房子过户问题,面对这些......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
    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一、青岛市关于房屋拆迁超期过渡补偿费的规定1、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被征收房屋......


·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一、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租赁的房屋被人民法院贴上封条的,承租人不得拆封条,私自拆封条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如果对人民法院查封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租房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一、商品房合同违约金起诉期限是多长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追究房产公司逾期交房之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从约......


·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该规定也说......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究竟这个房屋质量保证期限有多长呢?可能很多人在这方面并不......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