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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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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如果权利人销售数量减少的总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结果可视为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一般地说,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按照营业利润计算,但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有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考的,一般赔偿数额可确定在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赔偿数额。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决......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   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专利权可以申请保全
      申请人因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专利权保全,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


·专利诉讼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一)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报告为何自相矛盾?
       国家知识产权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检索中心)给出自相矛盾的评估结论并非偶然现象,有不少专利权人同样也遭到了两份报告结论不一致的情况。即使以同一专利权人的身份去申请检索中心的报告,也会遇到结论......


·对诉前停止侵权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责令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在规定的十日内向做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请复议。    被申请人提请复议,应当向出裁定的原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应......


·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
    援引“合法来源抗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确实对被控侵权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不知情,二是侵权人可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对于“不知情”来说,很难要求侵权人去举证证明一个不存......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文    号:苏高法审委[2004]1号发布日期:2004-2-2执行日期:2004-2-2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请责令......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状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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