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并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一并作出有关裁定。”

    该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对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作出中止诉讼的决定后,并不影响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但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这种要求,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并经人民法院审理,同时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足够的担保,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在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中同时作出责任责令被告停止有关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继续扩大。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的侵犯专利案件所涉及的专利,都是只经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一般都缺乏足够的法律稳定性,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复审中,被认定无效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时提出责令被告停止有关行为或者侵权时,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制止其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时,在从严掌握条件的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足够的担保,他不仅是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利益,同时也是提醒申请人,在不能恢复专利权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作出这种选择,避免更大的损失。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


·侵犯专利权的处罚
    侵犯专利权,是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应受到下列处罚: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事务指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 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 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


·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对侵权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同时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也因此而负法律责任:    一、申请人申请错误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二、裁定......


·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


·滥用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


·法律对假冒他人专利的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生产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产品类似,或者在产品包装上加上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使人相信该产品是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行为人实施了这种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


·专利权的保护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因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得不愿意协商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


·中止诉讼与责令被告停止侵权
    人民法院决定中止诉讼或者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的裁定应当慎之又慎,主要目的是减轻专利权人或者被告人因此而承担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决......


·原告应出具检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