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不管是对怎样的犯罪,法律中都规定了一些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需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的情节。当然,不同的犯罪在这方面的规定是不同的,那具体说到诈骗罪的话,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诈骗罪加重处罚的情节都有哪些吗?这方面的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单位犯诈骗罪如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那么此时法官在实际量刑的时候,就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行为人加重量刑处罚。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在有加重处罚情节的时候,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当然情节特别严重的,则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无期徒刑。



·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
    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一、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


·法律规定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拘役与缓刑区别主要有几点
    拘役与缓刑区别主要有几点(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


·打架拘留15天以后会转到看守所吗?
    打架拘留15天以后会转到看守所吗?是否会转到看守所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打架引起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刚处理时在有关受害方伤情不明情况下一般是先行治安拘留,一旦发现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就转看守所变为刑事拘留了。二、打架斗殴......


·需要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
    虽然遗弃行为在社会上得到您的强烈遣责,但事实上,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许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幼小的儿童被家人遗弃,生活流离失所,甚至造成他们的死亡。遗弃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是会构成犯罪的,那需要什么......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期限是多久?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期限是10天,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


·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哪些
    一、一般的刑事程序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


·常州刑事辩护的原则有哪些
    常州刑事辩护的原则有哪些第一,及时性。辩护应该是及时的,“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效辩护的及时性要求被追诉者享有被及时告知指控的权利,及时获得律师助的权利。第二,充分性。辩护权要充分,这是有效辩护的核......


·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怎么认定
    共同犯罪的中的分类包括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其中对主犯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因而对罪犯的身份进行认定就是很有必要的了。其中要是认定属于从犯的话,则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那通常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怎么认定呢?我......


·判决拘役会不会有案底2023
    判决拘役会不会有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身边有亲戚朋友因为深陷赌博的泥潭,因为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问题而心烦不已,请将相关的法例条文告知他,应用法律将危险性降到最低,下面是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而规定的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相关解释,......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