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内幕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对内幕消息的保密是维护市场秩序所必须的,但是扔有人利用自己身份获取内幕消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做交易,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不仅违反保密规定,也触犯了法律中的内幕信息交易罪。接下来,我们将深入介绍内幕信息交易罪的内容。


一、什么是内幕交易罪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者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消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5、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6、有其他严重情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道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种行为:(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4)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或他人内幕交易行为会侵犯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简单的说,内幕信息交易罪就是拿内幕消息和别人换取非法的利益。拿内幕信息和别人来作交易满足自己的私欲,损害的确是大众的利益和市场的秩序。为此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对个人还是家庭都是巨大的伤害。因此我们提醒您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来损害终身的利益,得不偿失。



·驾驶人员开车玩手机保险赔吗?
    驾驶人员开车玩手机保险赔吗?开车打手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也是要进行赔偿的。只有酒驾或无证驾驶等行为保险公司才可以拒绝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即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因此复议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程序是什么样的,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如何,我们将为您解答。一、......


·交通事故中,酒驾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酒驾交强险赔偿吗?保监会所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仅规定驾驶人员醉酒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除了垫付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部分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垫付和......


·根据酒后驾车处罚的新规定:不管酒后驾车有没有发生事故
    根据酒后驾车处罚的新规定:不管酒后驾车有没有发生事故,醉驾就已经属于犯罪。交警醉驾上报流程:酒后驾驶人使用测试仪进行检测,查出酒后驾驶的就会扣留驾驶证,抽血是必不可少的,然后要到交警大队做笔录,最后根据血液中的......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无法获得所有应得的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有不少,其中很多都是因为肇事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所导致的。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可以帮助受害人更有效地获得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呢?下文是我们......


·一、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是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


·醉驾拖行交警300
    醉驾拖行交警300《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 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围巾哥骑电动车与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法庭可以帮我们解决各种事物,但是这并不是免费的,通过法院来解决事情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称为诉讼费。如果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支付诉讼费的话,那就要延缓缴费了,现在就带您了解一......


·一、驾驶员骑电动车醉驾怎么办?
    一、驾驶员骑电动车醉驾怎么办?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非机动车醉驾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具体以交警......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一、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


·职工下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
    职工下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一、职工下班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