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很多情况下申请工伤是需要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那么就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现实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并没有及时的做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一、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不再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同样也已申报,只不过在申报后需要申请中止,直至责任认定书下来。
二、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申报工伤
1、申报
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5、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不再是认定工伤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同样也已申报,只不过在申报后需要申请中止,直至责任认定书下来,同时上文还给出了申报工伤的大致流程您可以做个参考。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一、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3)环保、卫生证明等。二、办理程序(一)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


·车子自燃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车子自燃保险公司要赔偿吗夏季的来临,各地也出现了高温天气,而长期在露天暴晒的车辆是很有可能发生自燃的情况,因此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出现车子自燃的情况。那要是车子自燃实际造成了损害的......


·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领取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因并没有造成大的损伤,所以在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程序相对简便一些。但是,在轻微交通事故中,如果报警,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也需要出具轻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面,我们就和您介绍下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需要事故责任方对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认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车辆需要先行扣押,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拿车。但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拿车吗?针......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对半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对半责任怎么赔偿?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你赔对方的损失,你的损失由对方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2、如果一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当事人会选择由交警来处理,一来保险公司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当事人会选择由交警来处理,一来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交警方面提供的认定材料。如果需要诉讼,交警的处理结果也能够作为证据。交警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案是有先后顺序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


·交通事故是否索要误工费
    交通事故是否索要误工费一、交通事故能向对方索要哪些赔偿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于车祸会耽误受害人或照顾受害人家属的工作,因此一般是会做出误工费方面的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详细对车祸误工费的赔偿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车祸误工费怎么算吗?我们......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自愿放弃还要交税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自愿放弃还要交税吗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自愿放弃还是要交税的。只要房本上的名字有变动就得缴税,可能有个,个人所得税,还有契税。如果房本上的名字是两个人的,你可以手写委托书把房子买卖的事宜交给妻子全权办......


·如果车辆违章那么的如何处理违章扣分?
    交通违章事件的频发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困扰,另一方面也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交通违章扣分较多就会影响到车辆的使用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短时间没有影响,可时间一长,我们的出行方式必然会受影......


·上下班酒驾出车祸是否算工伤职工发生车祸后
    上下班酒驾出车祸是否算工伤职工发生车祸后,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是机动车事故的,可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如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注......


·一、离婚财产分割税卖房子要交多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税卖房子要交多少?离婚财产分割税卖房子要交房屋价值的5/10000的印花税。需要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印花税百分之五,契税是如果买家是首次买房,九十平一下的是百分之一,九十平以上的契税是百分之一点五,买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