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要本人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在该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确定受伤伤残等级,在法院判决对方的赔偿金额时会参考这个鉴定结果。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既然已经在医院做过检查,只要将医院的检查结果带到鉴定中心即可,真的是这样的吗?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要本人么?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要本人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后如果需要做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员必须鉴定对象见面,本人如果未到场无法进行司法鉴定。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具体流程

(—)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申请进行伤残司法鉴定的,同样也是需要先提出申请,也就是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然后受理后就开始进行具体的鉴定程序。具体包括初次鉴定、重新鉴定等等。更多伤残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要本人么?答案是肯定的。在交通事故之后,受伤人员可以申请鉴定机构对自己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如果本人未到场是无法进行司法鉴定的。因为它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从而使法院在判决赔偿金额时有一个有效的依据。


·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吗?我国对于网约车的保险理赔还没有详细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责任的认定仍然按照以前营运车的赔偿范围和方式进行理赔。因为每种车的险别不同需要交纳的保险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网约车......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
    重庆出售继承房屋如何交易(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2、房产继承公证一......


·1、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存在赔偿纠纷的时候
    1、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存在赔偿纠纷的时候,我们就会选择向当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的流程首先就是需要向发生车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提交诉讼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根......


·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你们都能够了解,这些也都知道交通肇事,现在在我们身边特别的多,有些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当发生交通肇事时,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包......


·买了划痕险走保险全车喷漆怎么办?
    消费者买到新车后,会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一些商业车险,一般有盗抢险、车损险和划痕险等。如果是新手,划痕险还是很有必要买的。车子开的时间一长,车身难免有划痕,这时,有的车主想利用划痕险做全车喷漆。那么,买了划痕险走保......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哪些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不小的,而此时作为肇事者就应当积极的对事故作出处理,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抢救伤员挽救财产,这样只会承担的责任才会相对小一些。但要是有逃逸情节的话,那后果就是不堪设想的......


·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


·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由于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是不允许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的,必须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处理。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轻微交通事......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谁承担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规定有哪些
    摩托车交强险的赔偿对象规定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


·武汉醉驾扣车后多久能取车?
    武汉醉驾扣车后多久能取车?涉嫌酒后驾驶的适用一般程序,可以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2日之内将报告送到当事人,3日之内不提出重新检验的可以取车。醉驾扣车后多久能取车一般不会超过20天。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