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满足什么条件?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大多人开始寻找理财投资对象,很多商家找准商机,故而近年来各类股权投资公司随着增加,与之配套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也随着增多。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涉及到大多数人的经济利益,故而成立的条件是比较高的。你是否知道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满足什么条件?

一、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介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首期实际缴付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认缴)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首期实际缴付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管理型企业:

《一》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二》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 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有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基金型企业: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私募基金设立要求: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不同的类型的设立条件是不一样的,但两者对最低注册资金、股东人数、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都是有很高的要求的。


·参加股东会的权力怎么行使?
    参加股东会的权力怎么行使?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质询,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会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发布《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会写明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会议时间、地点和......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赔付多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什么时候赔偿,赔付多少我们都知道在形成雇佣关系前,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以此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一般在合同到期日时,如果双方有意向继续签约,那么合同就会再签一次。但是......


·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
    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企业为了扩大经营,往往会选择与其他的竞争对手进行并购,这样就能整合多加公司的资源,取长补短,然后并购后的公司发展的更好。但是在进行企业并购的时候也是有一定风险的,究竟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


·阜阳企业拆迁补偿的规定
    阜阳企业拆迁补偿的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部分企业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拆迁的问题,那么当企业遇到拆迁时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企业拆迁又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
    股份公司的股东义务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


·1亿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1亿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另一方......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概念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我国的公司形式主要就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而这两种公司形式也是有较大不同的,实践中一定要将他们区分开来,否则的话就会出错。那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可申请注销。二、公司......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企业要得到良好的发展,首先得把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好。而企业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高效达到目标少不了抓住其中的关键点,从企业融资的关键控制点出发,可以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避免发生问题的风......


·入职不到一年离职公司要求赔偿合理吗?
    现在社会上,对于很多人而言,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已经十分不容易,尤其是对于毕业生而言,社会上甚至流行着毕业等于失业的说法。而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不满足于现状,有着更高的追求,于是选择了跳槽和离职,那么,入职不到......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提起公司您并不陌生,因为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说法,一定是陌生的。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呢?是指公司法人人格被他人滥用,从而产生了一些侵害公司或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