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怎么写 公司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怎么写

公司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插曲,需要由公司的法人来处理解决,法人在公司内容有着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承担起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应的如果有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出具证明书,那么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怎么写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法人代表证明书范本》证明书

法人代表证明书范本格式法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担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我单位主管部门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注:在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应向本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

格式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________主要负责人: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单位全称,加盖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文书要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向仲裁庭提交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职务的证明文书。

特别提示

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如果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是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便于案件的及时处理。所谓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独立的合法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企业是指不符合我国《民法典》上述法人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非法人单位或者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样可能会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情况,此时,一样要递交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要明确谁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但是,如果法人单位设有董事会的,该单位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而其经理并不是法定代表人;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许多法人单位设有分厂和分支机构,但是,一般而言,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有当该分厂或者分支机构成为劳动争议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时,其法定代表人只能填写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如果法人单位没有行政正职负责人,那就应当填写负责本法人单位日程工作的常务副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其他自然情况。

(3)在仲裁的进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换的情况,则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与仲裁活动,法定代表人更换以前的仲裁活动依然有效。

需要对所证明人的身份信息有一个详细的描述,并写明自己所代表的身份,还需要明显的公章确定部门,这份证明在有需要的情况时具有相当的法律权威的,所以我们应该认真的进行书写。


·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强制缴纳五险一金,企业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给本人参保就由各保险经办部门进行查处;如果单位未......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


·2023注册公司法人要到场吗
    注册公司法人要到场吗?注册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到场,有委托书和身份证证件即可。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在担保时的责任和相关义务。着重强调了股东的连带责任问题。可是,很多人对哪些情形下需要承担不清楚。那么,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一、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疫情期间如果是员工因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


·怎么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吗?
    怎么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吗?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董事或者其他管理人员的行为严重地侵害了股东的合法的知情权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所谓股东知情权之诉是指公司股......


·涉黄股东不参与能保释吗
    不一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没有参与经营和管理,是会酌情免于处罚。如果要保释,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保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设立子公司需要开股东会?
    设立子公司需要开股东会?设立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需要开股东会,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不需要开股东会决议。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


·公司是法人主体
    公司是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破产后,已将公司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隐名股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