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经营罪的未遂是否存在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实践中,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可能出现中止、未遂以及既遂的犯罪形态的,但也有一些犯罪是不存在未遂的,那么对于非法经营罪来讲是否存在未遂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实践中,有的行为人非法经营卷烟尚在收购、储存或运输阶段,无法通过计算其获利数额把握是否入罪以及达到何种法定刑幅度,也有的行为人多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已经销售金额和尚未销售货值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如何确定行为总体的经营数额以正确量刑。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需要我们厘清非法经营罪是否存在未遂,对于该问题,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以实际销售作为既遂标准。理由是,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核心行为和最终落脚点都是出售行为,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体现非法经营行为以谋利为目的的主观特征。从客观方面看,同样是实施了收购、储存、运输、包装等经营行为的,对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烟草专卖制度所产生的危害,尚未出售的,相较于已将其谋利目的实现的销售行为,显然要小得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的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也应以实际销售作为非法经营罪的既遂标准。
第二种观点:认为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未遂,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流通环节的任一活动,即构成本罪。理由是衡量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既遂,应从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角度出发,而经营行为是复合行为,包括生产环节以及流通环节的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活动,只要实施了任一经营活动即构成本罪。尽管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利目的的特征,但是否实际销售并不影响本罪的犯罪构成,而未销售部分也完全可以作为酌情减少刑罚量的考虑,不需要人为地扩大解释法律,参照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关规定。
作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即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流通环节的任一活动,即构成本罪,尚未销售部分同样应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讨论非法经营罪的未遂问题,主要意义在于当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时,选择何档法定刑予以适用。如果认为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则要先区分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各自对应的法定刑幅度,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另一部分金额则作为酌情增加的刑罚量;如果认为非法经营罪不存在未遂,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相加即可确定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未遂,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但是大部分人还是认为非法经营罪是不存在未遂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或流通环节的任何一个活动,那么就会构成本罪。涉嫌非法经营罪还是比较严重的,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为您辩护。



·认罪认罚问题的从宽处理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在保持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倡导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司法领域,对于实体法程序法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摸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在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犯罪事实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减轻量刑。我们整理......


·《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醉驾属于刑事案件吗,有什么规定?
    醉驾属于刑事案件吗,有什么规定?饮酒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


·累犯一般会如何判刑 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那我国法律规定累犯一般会如何判刑呢?在实际案件中,累犯可以适用缓刑吗?针对以上问题......


·法律规定判三次拘役算不算累犯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已逐步向和谐社会靠近,但是仍然会有一些不法分子来破坏社会的和谐,近年来,也会从电视上,报纸上了解到一些犯罪的新闻,当然,人都会犯错,再没有酿成大错之前能回头还是好的,那么在法律面前,究竟......


·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一、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人民检察院,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中国对抢夺枪支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抢夺枪支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抢夺枪支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


·故意伤害罪加绑架罪怎么处罚
    一、故意伤害罪加绑架罪怎么处罚区分绑架行为本身造成伤害和绑架后造成伤害绑架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后强奸、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应当数罪并罚,但是法律将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拟制为......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判决是对案件实体问题的处理,刑事诉讼中的判决即是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作出的结论。而裁定既适用......


·判10年缓刑5年什么意思
    判10年缓刑5就是判处有期徒刑10年,缓刑5年。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5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5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10年的刑罚,如果在5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1......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一、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