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中坚力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肩国家民族的重任,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但是有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反而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非法牟利,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刑法上将这种行为界定为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那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亲友,泛指亲戚与用友,宜作广义理解,只要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认定属于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该罪主要由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其通常是行为人利用决定、参与经贸项目、购销往来掌握的经贸信息市场行情的职务便利,把明知是可以盈利本应为本单位经营的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去经营。但如果这项业务不属其所在单位经营的业务,即使是其利用职务便利了解到的,并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亦不能构成本罪。(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简言之,就是从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高进低出,从而损害本公司、企业的利益。(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其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亲友经营管理单位的商品属于不合格商品而仍决意购买。明知,既包括行为人确实知道是不合格商品,又包括行为人可能知道是不合格商品。如果确实不知道是不合格商品而采购的,除非可以认定属于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的情况,否则,亦不可能构成本罪。还应指出,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收购不合格商品,不论其价格如何,是否属于高价收购,都对本罪成立没有影响。只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都可以本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现实生活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每日三省吾身,不要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国家的财产利益。一旦涉罪,也不要妄自菲薄,轻易放弃,要积极求助于律师,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法,维护自身的辩护权,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哪些
    目前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犯罪案件的时候,发现有些案件当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的群体已经有所上升,这一点上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在犯罪案件当中,针对我国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其实有些情况下未成年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主......


·盗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人们对盗窃行为深恶痛绝,但是盗窃犯罪却是怎么打击也根除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击盗窃犯罪,每年也有大量的犯罪分子因盗窃罪受到处罚。那具体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聋哑人一般是指那种又聋又哑的人,这样的情况其实是比聋人或者哑人的情况更严重。因为在很多方面其实对聋哑人都是有优待的。但是现实中,聋哑人犯罪的话,也不会因此就免责。那究竟聋哑人犯罪怎样承担刑事责任呢?我们整理了有关......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第1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


·失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失火罪
    对于故意放火的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了火灾的话,此时也是构成犯罪的,即失火罪。那么实践中,对失火罪怎么认定呢?只有在经过认定之后才能定罪处罚。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


·2023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当中,在对相应行为进行定罪的时候,往往需要考虑到非法占有的财产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而这个数额标准其实也就是各个犯罪的立案标准,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诈骗罪立案标......


·抢劫案怎么判刑,怎样处罚抢劫犯罪
    你知道抢劫案怎么判刑吗?我国《刑法》中对抢劫犯罪的量刑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普通人来讲,可能也是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


·承认犯罪但证据不明确可以定罪吗?
    承认犯罪但证据不明确可以定罪吗?承认犯罪但证据不明确不能定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


·犯罪的未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罪的未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的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以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


·冰毒多少克判死刑2023
    冰毒多少克判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


·泄露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如何量刑?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刑法规定的罪名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予以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