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223条规定内容释义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时都是实行三审终审制,我国由于国情特殊,刑事讼诉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按照常理来说,二审应当和一审一样,实行开庭审理。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二审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是非常少的。对于这些少的案件中,哪些应该需要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呢?我们来看下刑诉法223条规定。


根据刑诉法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抗诉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是例外。但实践中,二审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是很少的。

法院不开庭的理由很简单:

1、法官工作量太大。

2、法律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

律师对这种局面意见很大,二审不开庭,怎么判断事实是否清楚?二审不开庭新的证据证明质证?

田文昌、陈瑞华主编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建议将此条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但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一致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

2013年实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没有完全接受律师的意见,只做出了部分修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第一百八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增加了一条:”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院对中国文字有独特的理解。既然法律规定了应当开庭审理的四种情况,其他都是不应当开庭审理的。既然最高法院规定了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此类案件就一定不能开庭审理。哪个案子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况,哪个案子属于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法院一家说了算。

新刑诉法223条规定的应当开庭审理的第一种情况”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决定权属于被告人,只要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二审就应当开庭审理。被害人上诉要以被告人的名义进行,辩护人提出异议,也就等于被告人提出异议。被害人提出异议的,二审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但法院不这么理解,法院认为被告人提出的异议必须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才需要开庭审理,是否可能影响定罪量刑以他们的判断为准。

有律师认为,新的《刑事诉讼法》确实是进步了,不能说它没有进步。但进步太小了,只是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安装了一道门,画上一绺阳光。门外没有路,门是打不开的,可以看到阳光,但阳光不能照到身上。

据官方统计,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年多,二审开庭律增加了10%。但仍不能指望二审案件都开庭审理。

律师的对策是,在交上诉状时,同时提交一份《开庭审理申请书》。但不能指望每一份申请书法院都会答复,更不能指望二审法院会采纳律师的意见。只是向法院表达一下律师的声音。

其他二审案件都是交上上诉状、二审委托书、二审出庭函以后,再交一份二审辩护词。许多时候连二审法官都见不到。

一般案件都由一审法院审理并结案,但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发生,有一些特定的案件需要二审法案不苟言笑审理。随着我国的发展脚步加快,社会进步速度同步跟上,随着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今后需要二审法院开庭的案件会逐渐增多。


·聚众斗殴罪从犯怎么判?
    从犯一般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犯从轻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


·不作为帮助犯量刑是怎样的
    在一些违反犯罪活动进行的时候,有时会存在这样一种人群。他们实际上没有做什么真正和案件有关的事情,但是却从侧面帮助了犯罪分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作为帮助犯,其实对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还是有帮助的。那么,关于不作为帮......


·一般行为人私造枪支怎么判刑
    由于我国对枪支的管控是比较严格的,不仅不允许公民私自持有枪支,另外也不允许未经许可而私造枪支。也就是说,对于私造枪支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之后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一般行为人私造枪支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的毒品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即冰毒)50g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0g以上不满50g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缓刑并不属于刑罚种类中的任何一种,这仅仅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当然这种制度对罪犯来讲是很有利的,因此也有不少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为自己争取缓刑。但缓刑制度也有自己的适用对象,那究竟缓刑制度适用对象是哪些呢?请......


·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调整有哪些?
    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新一代未成年人人口基数不断增长,相对而言,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在逐年增长,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在我国甚至全球日益突出。对此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这一块也有了新的调整。接下来就让我们一......


·在我国当事人怎样起诉诈骗罪
    长久以来,诈骗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总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时时刻刻的在危害着国家的安定团结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主要还是因为诈骗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但是如果在生活当中遇到诈骗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这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


·未成年犯罪是送去哪里?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并不在少数,虽然在刑罚方面对于未成年人会有所减轻,但是这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逃脱刑罚的依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当未成年人的行为触及律法规定时并不会送到监狱服刑。那么未成年犯罪是送去......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


·容留卖淫量刑标准2023年有什么规定
    随着我国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国民的生活安全有了保障,但是还是有一部分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就包括卖淫行为。那么,您是否知道容留卖淫量刑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刑法的具体规定,容留他人进行卖淫的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一、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