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对自己的影响非常大,但是有些情况下还是会认为自己的酒量比较好,喝一点酒并不会被查出来醉驾。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有很多司机都在醉驾入刑以后被判处刑罚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喝半斤白酒醉驾吗?

一、在我国喝半斤白酒醉驾吗?

酒驾是查看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为准

血液里面达到20mg/100ml以上称为酒驾,达到80mg/100ml称为醉驾。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只喝半斤白酒,很多情况下,有些人就会被判定为醉驾。因为醉驾是要根据血液酒精含量来判定的,规定醉驾的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达80毫克。所以我们在这里并不能给出您一个具体的答案,因为每个人对酒精的消化程度不一样,但是半斤白酒很多人的测量结果应该都是醉驾。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指定辩护人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辩护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重要制度,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会有一些辩护人的存在,当然也存在着一种指定辩护,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指定辩护,那么指定辩护人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关于开庭前认罪有哪些规定?
    许多人在犯罪之后,会选择在开庭前认罪。法院面对这种开庭前认罪的,或许会依照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例来处理。那么,是不是每个人人在开庭前认罪,都会按照认罪认罚从宽来处理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来看看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非法私藏弹药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期限法条是怎么规定的?行政拘留一般期限是:10日以内,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


·2023年行贿罪入刑吗?
    一、行贿罪入刑吗?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


·刑诉法被害人法律援助有什么规定?
    ?1.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申请法律援助的规定:本款的适用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上的原因,请不起律师,或者因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无人替他......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一、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具体规定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


·抢劫罪有可能判缓刑吗
    有可能。对犯抢劫罪的罪犯而言,实际要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并不大,除非存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判刑的时候是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的,除此之外还满足了其他缓刑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考......


·刑法修正案九诈骗有什么规定?
    去年,某准大学生因被诈骗而失去了生命,一时间,关于诈骗的新闻铺天盖地接踵而来。这时人们才惊觉原来,我国的诈骗已经泛滥成灾了。这不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诈骗犯罪的量刑做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诈骗......


·认罪认罚的案件上诉怎么处理
    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误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