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别人的注册商标,他人是没有资格进行使用的。关于商标其实也是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一种类别,因此使用他人的商标的话,必须经过他人的同意,并且签订具体的商标授权书以后,才可以注册使用他人的商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商标使用授权书当中,双方应该交代清楚商标使用的期限,在商标使用期间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违约以后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这些。当然在签订合同以后,使用他人商标的时候,也必须尊重合同当中的相关规定,不能存在违约行为。


·商标法无效宣告答辩时效期间不答辩的法律后是什么?
    商标法无效宣告答辩时效期间不答辩的效力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若是在商标评审委员......


·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专利权转让相关规定有哪些律师应当注意专利权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转让专利权时,委托人必须订......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


·专利行政处罚管辖权问题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在我们国家,指的是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章制度所进行的一种处罚的手段。行政处罚,最常见的方式包括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相对来说行政拘留是比较严重的了,当然行政处罚和我们国家的形式处罚一样,也涉及到一个管辖权问题......


·商标被侵权案的构成要素有什么?
    一、商标被侵权案的构成要素有什么?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发明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方案需要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可能并不只是简单的为了专利转让费用,而是希望自己的辛......


·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 ?
    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一、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如何的行为人援用在先使用权抗辩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由实施或准备相同专利技术的行为,即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使用与专利方法相同的......


·商标转让合同备案有必要吗?
    商标转让合同备案有必要吗?近些年来,企业了解到商标转让的便捷,纷纷采用商标转让的手段来获得商标,毕竟商标转让相对于企业直接进行商标注册来说要便捷的多,并且商标转让的成功机率一般是非常高的,反之,要是申请商标注册的......


·专利权申请原则包括哪三方面
    专利权申请原则包括哪三方面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