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违约金怎么算,租房违约金是多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具体的租房违约金又该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租房违约怎么办?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毁坏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采取补救措施,修复房屋或者是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想毁约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以上就是租房违约金计算的详细阐述,不知道是否能够解开你的疑惑。实践中,每个租房者遇到的问题都是不同的,因此在解决的时候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不少年轻小夫妻都是选择在婚后贷款买房的,然后由双方共有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情况很多。那究竟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


·离婚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离婚房屋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时,应当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怎样判决呢?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


·济南拆迁时企业公房有什么规定
    济南拆迁时企业公房有什么规定济南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济南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


·一、疫情房租怎么算?
    一、疫情房租怎么算?可协商减免租金或解约,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建议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受疫情影响,......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房产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一、定义《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
    现在人们租房基本都是通过中介完成的,双方签署租房合同也要有中介的参与。为了防止违约,双方可以签署一个定金合同。这样当房东违约时,其要向租客支付两倍定金作为补偿。而租客违约的话,定金不予退回。那么房租租赁定金合同......


·出现租房纠纷找那个部门
    出现租房纠纷找那个部门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


·成都离婚房产分割手续有哪些?
    当夫妻两个人的感情走到终点,无法调解和挽回的时候,离婚不失为一种对双方都有益的解决办法。但是,两个人在婚姻进行期间所创造的属于双方的共同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些财产中最主要的一部分......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您对于内蒙古的印象主要是茫茫的大草原,还有壮观的蒙古包。其实内蒙古的发展也日益现代化,不再是一个单一的游牧生活,所以内蒙古的拆迁工作并不奇怪。而鉴于内蒙古的特殊性,其房屋拆......


·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