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一、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四川省高院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确定基准刑。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不满二百万元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除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两个以上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得低于五年有期徒刑。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具有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其他严重损失、影响恶劣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项和物资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非法经营、走私、吸毒、赌博、行贿等违法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二、职务侵占最新数额规定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职务侵占对公司、企业的利益损害比较大,但此时如果实际侵占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也是不可以认定行为人就构成犯罪的。不过是公司、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是可以报警处理,同时因为员工的行为损害到了公司、企业的利益,因此也是可以以此为理由将其开除,这属于合法开除的行为,公司、企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只发了拘留证要关多久?
    只发了拘留证要关多久?有拘留证一般会不超过拘留15天,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拘留分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最少一天,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最少一天,最长时限为37......


·挪用资金罪的营利活动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营利活动有哪些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根据我国《刑法》释义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一、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诈骗罪量刑的金额至少要三千元以上,而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但是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吗?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假释是......


·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
    虽然我国目前还保留了死刑,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直贯彻少杀慎杀原则的。对于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执行死刑。那么这个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死刑复核程序......


·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人为请律师没有用,于是也就没有给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那对于犯盗窃罪的来讲,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简要分析。一、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刑......


·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
    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一、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去哪里开庭?开庭一般在案件管辖地法院开(也就是与侦查的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相对应的法院开庭),有时为了普法的需要,也在犯罪地法院开。人民检察院提......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对于一些金融犯罪或者经济上的犯罪,我国的法律法规中都是有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公款不能进行挪用这一常识我们您可能也听说过。如果私自挪用,就构成了犯罪,即法律上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对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犯罪......


·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如今在工作中无论是从事什么行业,都要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如果自己的职务相对较高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而在有时候会出现渎职导致给企业公司或者事业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失,甚至出现人生安全问题,那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


·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
    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


·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是一个很注重国家安全的国家,我们在平日的生活中会发现国家对各种安全检查很严格,如果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抓捕的话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