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的 相关规定有哪些?每个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不一样,其管理的事情也是不一样的,除了这些,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一、管辖范围
一般来说,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商标行政复议特殊的管辖形式有:1、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商标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2、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管辖。4、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最终批准的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二、复议决定
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分别作出以下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权限和程序的,决定予以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被申请人补正。3、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超越或滥用职权以及明显不当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制作复议决定书,其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申请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复议结论; 不取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或是终局复议决定时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复议决定书由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复议机关的印章。综上所述,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商标局行政复议复议决定是如何作出的的资料,您注意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一定要看你的申请是否是在受理单位的受案范围之内,如果不在,可以询问该机关到底应该向哪个单位提出。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一、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材料是什么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2、外国和中国自然人......


·著作权中有关作者的署名权
    著作权中有关作者的署名权吗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就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一项最基本权利。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权为复杂的民事权利,署名权是著作权的一部分。二、著作权何时生......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认定是怎样的生活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实践中,只有先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了认定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该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吗?也就是侵犯商标权......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从用户量往往就直接能反映出一个软件的市场价值,注册登记越多的软件肯定在市场上都是非常的抢手的,因此有些人可能就会把个人研发出来的软件转让给其他机构,这种是属于软件著作权转让的一个交易。所以双方其实也有必要来了解......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享有的使用权,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都是自动取得的,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而言,规定就比较特殊了,要求办理了申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而也只有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才能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只不过这......


·版权登记合同模板怎么写?
    版权登记合同模板怎么写?版权由原创的文学、艺术、科技方面的作品组成,经过版权登记的作品只有经过版权所有人同意才能使用做更改,否则就侵犯了他人的版权。侵权行为触犯了法律,要对版权所有人进行赔偿,只有经过登记的版......


·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
    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一、有人抢注35类商标是否会违反刑法?一般不会触及刑法。关于商标抢注行为,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


·2023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
    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专利是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者有权利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或者售卖给其他的人或者公司的,但是专利因为还没有涉及到实体的开发,还处于一个脑力财产,所以在这里财产的转让的适用条件不能在这里适用,那么专利合同生效......


·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期是多久?
    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期是多久一、法律规定申请专利保护期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