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从前规定的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最高法对盗窃罪的数额也就是立案标准做了提高。那么现如今,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具体来说: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今对于盗窃犯罪的立案标准,法律规定是在1000元到3000元,但是各地可以在这个范围内做出更为具体的立案数额规定。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立案侦查,并承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立案侦查,并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将醉驾当事人拘留之后,会首先对当事人进行预审,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条件可以移送到检察机起诉。那么,醉驾公安部门何时预审?我们针对这......


·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是新增的罪名,所以,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熟悉。虚假诉讼罪是为了惩罚哪些提起虚假诉讼的人,那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虚假诉讼罪的行......


·刑事诉讼法起诉和受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刑事案件是越来越多,并且在社会各界都引起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在刑事案件中,诉讼问题十分重要,这也是为什么要请律师代理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实际上,刑事诉讼起诉和受理很多人都不了解。那么,刑事诉讼法......


·抢劫罪金额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罪金额量刑是怎么样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1、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2、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3、抢劫取得财物,......


·刑法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追诉时效到期可以免除刑罚吗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对于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的案件,原则上就不能再进行追诉了。那一般刑法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法的追......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涉嫌拐卖儿童判什么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一式几份
    当事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时,所有的证据都应该一式二份交给法院,由法院将一份证据送达给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的举证,起诉方自己需要举证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自己有受到侵害存在侵害结果。对于证据可以自行取证,或者法院依......


·刑事抗诉案件提出新证据有效吗
    一、刑事抗诉案件提出新证据有效吗刑事抗诉期间新证据是有效的。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如果在申请抗诉的同时能够......


·拒不认罪贩毒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拒不认罪贩毒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一、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常......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