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不明应该怎么办

著作权许可使用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也可以按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声誉的生产商将他人软件剽取后直接署上自己的名称对外发表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侵害力。

二、著作权法是怎么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断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美术、摄影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著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一般保护期限是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在保护期限之内,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情况下,需要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会有侵权的风险,在保护期届满之后,该作品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和借鉴。


·著名商标注册转让有什么条件
    著名商标注册转让有什么条件一、著名商标的注册条件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著名商标的认定后,该商标才会被称为著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是: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和民营企业使......


·专利许可备案后撤销可以吗
    专利许可备案后撤销可以吗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在我国商标法原则是什么?
    一、在我国商标法原则是什么?现行商标法主要确立了以下5个原则:(1)保护商标专用权原则;(2)注册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原则;(3)申请在先原则;(4)自愿注册原则;(5)审查核准授予商标专用权势原则。二、商标使......


·电影角色著作权保护吗?
    电影角色著作权保护吗?电影角色不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电影本身是存在著作权的,但涉及到电影角色不存在著作权的情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是什么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


·国家商标局商标续展收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商标局商标续展收费标准是多少?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


·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一、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


·申请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吗?
    申请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吗?一、申请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一、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定义1、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讲,有关商标的事项都是比较复杂且专业的,因此在办理商标的相关事项,如注册申请、续展等的时候,往往会委托专业机构代为办理。那么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呢?现在,由我们为您做详细......


·软件著作权登记书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软件著作权登记书的有效期限是多久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


·谁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
    谁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1、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造。2、职务发明容易产生纠纷。那么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应该属谁呢?职务发明专利归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谁?3、职务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