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哪些行为构成专利侵权?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其他侵权行为
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
1、 过失假冒
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
2、 反向假冒
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多种多样,上文中主要为您整理了四种比较常见的情形,供你参考。对于我们没有提到的行为。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1)需要对技术方案进行界定。需要据现有的资料信息对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初步概括,并对产品所属的技术领域及产品类别进行简单分析、归类。(2)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根据产品的技术领域和类......


·商标异议可以使用吗?
    商标异议可以使用吗?一、什么是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一、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专利的申请需要一定的流程,内容不同,类型不同,本文将对专利申请进行简单的描述。专利申请的类型我国专利申请有三种类型,如下:(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


·专利转让证明文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证明文件是什么?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


·对于杂技受著作权保护吗?
    对于杂技受著作权保护吗?杂技是受著作权保护,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著作......


·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年轻人通过创办公司进行创业,要给准备经营销售的商品弄一个商标。当地的商标管理局负责审理、批复商标,如果当事人对其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复议。我国商标法中也对行政......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归属是谁的?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归属是谁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 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
    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商标续展是指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可以继续提交相关资料续期。但是办理这些程序是需要流程和时间的,不过比商标注册花费的时间要少一些,那么商标续展受理以后多久能下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


·专利被驳回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
    专利被驳回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一、专利被驳回再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1、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2)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一、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一、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