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社会实践中,专利权并不是通用的,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的,在本国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而其他国家的专利并不一定受到保护。同时也是因为专利申请存在着地域性的特征,所以导致在国内申请的专利,虽然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但在国外却不受保护。比如说:甲有一在A国内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A国境内是有效的,得到A国法律的保护,但是甲的专利在B国并没有申请并授权,那么在B国就不能获得B国法律的保护。想要一个专利在国内得到保护,在国际也获得保护,那么就需要准备专利的国际申请,即申请国际专利(实际上是没有国际专利的说法的,法律上是“专利的国际申请”)。在为专利的国际申请做准备前,应当先检查看有没有类似的专利已经存在的,没有的话才可以申请。在很早以前,专利想要得到国际上多个国家的法律保护是比较麻烦的,要向每个国家递交申请,逐一办理。自从《专利合作条约》的问世,只要申请人提交一次国际申请,在最终领取证书之后,那么其在《专利合作条约》的缔约国都享有专利权。因此,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其一就是看申请人是在哪一国申请的专利,并获得专利授权证书的;其二就是看申请人有没有向《专利合作条约》指定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并获得授权证书,有的话,那么该专利在缔约国都享有专利权。而幸运的是,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专利合作条约》所指定的受理单位,那么我国的专利人要进行专利的国际申请的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办理相应手续。以上就是关于“怎么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问题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了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在商标权人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时候,侵权人可以以商标权人没有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商标权人提供在此3年内实施该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据。如果商标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3......


·商标侵权四十万怎么判刑
    商标侵权数额达40万元的话侵权人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因为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话就属于数额巨大了。刑事法院有可能会根据违法所得及侵权手段的这些因素判处相应的罚金。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续展费是按类别收费吗
    商标续展费是按类别收费吗?1、申请商标续展是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一、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根据商品被抽查以后的具体抽查情况决定“商标的显著性”可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本身就具有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


·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登记证书
    一个软件的开发包含着无数人的辛勤汗水,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的一种肯定。也是软件的合法性和唯一性的合法标志,这关系到软件走上市场,盈利化的一个合法标志。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获得软......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商标字母一样不算侵权,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


·法律规定专利权去哪申请
    专利权去哪申请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


·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一、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判断恶意抢注商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


·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 (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
    地理标志商标如何申请(一)地理标志申请条件1、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是怎么要求的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
    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一、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吗是有保护期限的;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