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使用时间一般有多久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注册商标使用时间一般有多久

一、注册商标使用时间一般有多久

1、进入商标局后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形式审查,约20天的时间,通过审查的,核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并在中国商标网可以查询到相关的申请信息;第二部分是等待实质审查,6个月左右的时间;

2、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初审公告期,公告期为3个月;

3、核准公告期1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备注:从提交申请文件到取得商标注册证,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除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因为法律没有对商标审查的完成时间做出明确规定,最终以商标局的完成时间为准。

二、商标注册怎么申请?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①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我国从1993年下半年起停止商标核转制,全面实行商标代理制。目前,全国共有136家商标代理机构为商标申请人提供全面、专业的商标法律服务。实践证明,委托代理具有许多优点:

一是交办方便、及时。委托人可就近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事务。

二是省时省钱,收费合理。申请人可节省往返商标局的时间和费用。商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

三是保证质量,按时进行。代理人具备商标专业知识,熟悉申请程序,严格依照委托权限办事,并及时将商标局的意见转达给申请人,保证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领证便捷,纠错及时。商标局定期将《商标注册证》寄至代理机构,注册人凭通知即可领取。如发现注册证有问题,可由代理机构与商标局联系予以更正。

五是档案健全,便于管理和监控。商标代理机构保留委托人的申请资料,通知注册人商标续展等事项。如在《商标公告》中发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会及时联系申请人,提供帮助。

六是能及时提供商标国外注册服务。按国际惯例,我国商标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事务必须通过国外代理机构向官方转达申请,而国内商标代理组织与国外代理机构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可及时提供商标国外注册服务。

②直接办理。直接办理即商标申请人直接去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事宜。直接办理除了不具备代理的优点外,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申请人需携带公章到商标局,既易丢失,又不利于单位使用;

二是对于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申请人因不熟悉商标法律法规,不知如何处理:

三是商标局以邮寄方式与申请人联系,如申请人地址变动或地址不详,书件则无法寄达;

四是申请人须携带有关证件到商标局领取《商标注册证》。

申请注册商标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商标管理局就算作出予以注册的批准,在时间上面也差不多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其中若是有某个环节出了问题,一个是会影响到商标权的授予,另一个也会耽误注册商标的时间。因而,为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委托专门的机构来代为注册商标。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申请?注册后的商标都会由商标局予以公布,当人们发现商标局公布的商标不符合审核通过的条件,此时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但在提交商标异议之后,商标局却不予受理。根据这种情况,人们就可以针......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模板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模板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文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
    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一、商标被他人申请无效宣告怎么办?商标被别人申请无效宣告可以申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
    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一、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哪些?法院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有民法通则,刑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均对此作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中规......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


·相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相同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是:(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


·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


·可以转让专利的人有哪些
    可以转让专利的人有哪些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


·哪些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
    哪些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内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一、参与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并不一定有著作权,可以协商对著作权的归属由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人所有。但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


·公司被告侵犯软件著作权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被告侵犯软件著作权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个人商标是否可以出售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
    个人商标是否可以出售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个人商标是可以出售的,个人转让商标时要签署转让合同,并且最好到商标局办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