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是否构成犯罪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什么是未成年犯罪未成年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其年龄处于14周岁至18周岁的范围实施犯罪,其中具体指已满14周岁而未到18周岁。未成年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吗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若是实施了违反法律的相关违法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针对已经满了14周岁却没有达到16周岁的犯罪行为人,其实对于其的一般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除非当事人存在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使受害人出现重伤甚至于死亡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未成年构成犯罪的情形当然除了以上所提到的的两个行为,对于实施犯罪人年龄在14周岁到16周岁之间的,如果其犯了强奸、抢劫等重大罪行也是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而对于已满16周岁的犯罪行为人,只有触犯了任何法律所规定的的犯罪行为,都已经属于犯罪,需要为其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刑事责任。而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未成年人的数罪并处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对于未成年犯罪人员,如果其在14周岁以前以及14周岁到16周岁都存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只追究其在14周岁到16周岁所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而不可以将两个年龄阶段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数罪并罚,而未成年犯罪人若是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一些重大犯罪行为规定之外的违法行为,是不能追究其在16周岁以前的违法行为的,只能对其16周岁以后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综上所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未满14周岁而触犯法律的人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当其年龄在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若是没有触犯一些特殊的犯罪行为也是不构成犯罪的,而在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来说,其实与成年人无异,都需要为其的任何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而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一直以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能正常成长,是实施宽大处理的原则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者实施犯罪在处罚时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对于其进行适当的减轻处罚。其实,对于未满18岁的犯罪人来说,我国始终坚持法定从宽的处罚方式来处理相关案件,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因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还处于人生的初始阶段,他的生理和心理都还处于未发育完全的状态,对于事物的认知能力,对于是非对错的判别能力以及对自己思想行为的控制能力都比较弱,所以,他的犯罪行为很可能是在外界环境的诱导以及不正确的生长环境甚至是有心人的怂恿而造成的,对于未成年犯罪人还没有到罪孽难以饶恕重大恶极的地步,还可以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改造的,所以不适用死刑这等极端刑罚。



·肇事逃逸能不被拘留么?
    肇事逃逸能不被拘留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不会被刑事拘留。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 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
    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量刑情节分为哪几类一、什么是量刑酌定情节量刑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


·信用证诈骗罪罚金谁承担,信用证诈骗罪的罚金规定
    涉嫌信用证诈骗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罚金的处罚。罚金的金额根据罪犯信用证诈骗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我们都知道信用证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由罪犯直接承担,那么信用证诈骗罪罚金谁承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


·对于判过拘役能出国吗?
    对于判过拘役能出国吗?只要是拘役刑罚执行完毕,就不影响出国。有案底的人是否能出国,我国法律对此没有限制,主要还是取决于目的地国的签证政策。如果签证国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公证书,就会麻烦了。1、《中华人民共和......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


·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对贪污惩处力度的不断加大,查处了一系列人员,行贿者这一群体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在行贿者中最突出的一类人是个人行贿者。您对贿赂罪可能了解的更多一些,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下面是最高人......


·可以追究诈骗罪民事赔偿吗?
    你有没有收到诈骗信息呢?诈骗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很多诈骗嫌疑人有着高超的骗数,被诈骗人一般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诈骗罪也是一种刑事犯罪,触犯了刑法,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被诈骗,可以在法院庭审中向法庭......


·诈骗罪的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一般的诈骗罪指《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个人犯罪,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就是诈骗罪的含义,诈骗罪的处罚范围较大,从拘役、管制到无期......


·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死亡的认定为犯罪中止吗
    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死亡的认定为犯罪中止吗?若是犯罪中止后,有积极有效的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但是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然死亡,没有积极有效的行为组织结果发生,放任结果发生的,不构成犯罪中止。犯罪......


·刑事案件哪些属于近亲属
    刑事案件哪些属于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


·新刑法减刑条例是什么
    减刑是对原有刑罚的减轻,但是要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减轻,减刑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但是我国刑法规定了限制减刑的情节,也就是说不一定每个人都能获得减刑、都有减刑机会,那么新刑法减刑条例内容有什么呢?减刑的概念减刑......


·缓刑社区矫正证明书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可能被判缓刑。顾名思义,缓刑就是推迟刑罚所受的时间,当然这有个限定的时间范围,也并不是所有的被告人都可以判处缓刑的。针对缓刑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缓刑社区矫正证明书是什么?缓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